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一般由配偶或继承人承担。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如果没有继承财产的,不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如下:一、死亡债务人的配偶,如果债务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一方去世后可以用遗产部分来清偿这部分的债,不足清偿的,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财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及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人死了欠别人的钱怎么办。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你好,希望对你有帮助。
那就不好办了
有钱,就直接还钱。因为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别人借了你的钱迟迟不还,你不也一样要催?
没钱,就努力工作,跟他约定时间,再还他。
欠太多,很难还? 那没什么好说,快点跑路吧
总之,人要活得光明磊落,坦坦荡荡,言而有信,别人才会敬重你。你才不会有那么多烦恼。
家人呢
老人都六十了,孩子才几岁
下去找他
人死了欠我的钱怎么办
找他的继承人偿还,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偿还,可起诉到法院。
我们现在只有死了那个人写的欠条,上面只有他的签名.如果他媳妇不承认到法院倾诉能判决其继承人归还那笔钱么.
完全可以判决他的继承人归还
你要证明那个欠条是那个人写的,如笔记(他的工资收条等可以证明笔记)、写欠条时的见证人等等
不要了呗,
他没家人吗?
只要有借条就可以从继承人要回债务
人死了帐不烂。
既然是朋友吗!就当发善心资助了呗!人都没了还要什么钱。
人死了欠我的钱该怎么要回来
1. 如有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向其他债务人主张权益;
2. 如没有,借款人死亡的,可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的;
3. 如也没有继承关系,那就无法主张。
债务人死亡的话,其继承人在继承范围能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当然,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除外。
因此,你需要找到债务人的继承人,让他们对此债务表态是否愿意偿还,不愿意的话,可以诉讼解决。
你需要准备的是将相关债权债务证据搜集完成,然后了解清楚债务人死后遗产继承问题,因为一般只有继承人同意继承时候,才在继承范围内承担义务。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作佛山陵园如下解答:
1、人死了,那么他的财产就成为遗产了,由他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2、确认死者有哪些财产可供继承,或者已被继承
3、根据你跟死者之间的协议或约定到法院起诉,将所有的被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让这些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进行偿还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只能在死人的遗产范围内要,没有遗产,那就要不回来了
人死了,但是他还有遗产。你可以在他遗产的范围内主张你的权利,如果已经被继承了,你可以向他的继承人在他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
人死了,欠的钱怎么办
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额的话,那大家都去找他儿子,肯定他儿子也不会每个人都还吧。机会很小哦。
试试看也好。
找他的继承人偿还,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偿还,可起诉到法院。
财产继承人
可以哦,父债子还。不过我想还是要打官司哦。。。。。。。。。。。。。。
没有责任的
如果人死了信用卡欠的钱怎么办
需要用遗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扩展资料
部分市民由于疏忽而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新版信用报告中得到重建信用机会,但如果再出现疏忽,意味着不良信用记录可能最快都要在5年后才能取消。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发生信用交易后,应随时留意还款日期,加强与金融机构信贷员等有关业务人员的联系,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信用卡透支额。同时,在信用卡、手机号等停用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
“如果信用报告显示贷款或信用卡出现了逾期,首先要把已经逾期的款项尽快还上,然后避免出现新的逾期,产生新的负面记录。”
因为商业银行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这个人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一个人偶尔出现了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可以证明其信用状况正向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信用卡恶意欠款不还 逾期记录将长存
你好,如果借款人突然死亡,是否还款,该由谁来还,要分具体情况:
有担保人的情况,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有抵押物的情况下,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
如果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如果没人知道,这笔钱归为银行所有,家属如果不知道离世的人在哪家银行有存款的,则需要开一个继承证明书、带上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死亡证明书,到银行网点进行查询。
如果持卡人用卡的钱未还但是人却死亡了,银行会追债的,如持卡人有遗产或者是房产等有价财产,银行会申请法院执行,以此来清还欠款!如果是没有可执行物,银行不会向兄弟姐妹们要求还钱的,兄弟姐妹们主动还欠除外!
没有遗产 房子是前夫的公租房
人死了欠银行信用卡的钱,如果欠款人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由继承人归还。如果继承人不想继承遗产的,则在遗产拍卖后归还。如果欠款人什么也没有,或者遗产拍卖还款不足的,那只能由银行负担,作资产损失处理。
如果人死了,他欠的钱还要还吗
我来回答一下吧。
中国传统中其实可以说一直都有“父债子偿”“夫债妻偿”的传统,但不得不说,其实在当下,这种“父债子偿”“夫债妻偿”的社会朴素认识实际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个人认为,在古代社会,甚至近代社会,我们确立“父债子偿”“夫债妻偿”这样的传统,主要是因为古代社会是以家庭为单位存在的,而非个人。什么意思呢?就是人和人之间连接成一种共同体,然后以共同的身份、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义务对外承担责任。
但传统是传统,现实是现实。我们现在的社会已经不是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而是以个人为单位,换句话说,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自己的债务自己还。
传统民法有三大原则,即人人平等、所有权绝对、责任自负,我认为这个责任自负与上面的论述是相通的。
那么我们的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生前债务偿还问题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什么意思呢?
这个法条的意思就是,债务人的债是要偿还的,即使债务人离世,那也是要偿还的,但是有一个界限,就是偿还债务要以他本人留下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即自己的债务自己承担不能殃及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等家庭关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之中对财产往往形成一种共有的关系,债务人即配偶一方离世的话,他的遗产实际上应该只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一般情况是一半),债务人所应偿还的债务也就应当以这一部分遗产来清偿,而不是拿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否则是侵犯死者配偶权利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是为家庭生活所负,比如日常生活、孩子上学、买房买车、大病医疗等生活支出,那么这个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一方离世,另外一方也应当承担偿还义务。但这个偿还义务是怎么也落不到一毛钱都没有继承的后辈身上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就是这个意思。
另外,“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的意思是,债务人死亡,其全部遗产用来清偿债务尚未还清的部分,性质转变成一种“自然之债”,债务人的继承人如果自愿偿还,那还就还了。这个还实际上就是出于道德心等其他原因,而不是因为法定义务。
注意继承人偿还剩余债务是要出于自愿,如果出现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其他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事由,这个偿还行为的效力可能会被否掉,而且,可能还会触犯刑法。我的意思是,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强迫继承人还债,否则后果要自负。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觉得我阔以回答一下。
结论:如果人去世了,生前借的钱也是要还的,用他的遗产来还,但仅限于他的个人遗产,不包括家人的财产。在法律上不需要父债子还,夫债妻还。如果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那么也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由继承人用继承的遗产来归还。如果遗产无人继承,那就由村集体或者居委会用他的遗产来偿还。
一、生前债务,死后用遗产归还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生前借的钱,去世以后要用他的遗产来还,但是仅仅限于他的遗产。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超过部分也就不用还了。
有人会说,那如果他的遗产不够还债的,我岂不是被坑死了。其实需要这样想,借钱的人,多少是自己认识有交情的的人。债务人如果是正常死亡,那么在借钱的时候应该就有所预见这样的风险;如果是意外死亡,其实还是很悲惨的,希望能理解一下。至少他的遗产都已经被用来还债了。同时,我们如果借给别人的钱比较多,那本身就存在风险,最好有担保协议以防控风险。
举例说明:狗蛋生前借了100万还未归还就去世了,结果留下的遗产只有50万。狗蛋继承人是二狗。如果二狗选择继承遗产,那么也要继承他的债务,得用狗蛋遗产50万偿还债务。那么还剩50万没还怎么办呢。这个时候狗蛋在法律上不用帮还债了,因为遗产只有这么多,还完了,其他未还完的债务就消灭了,二狗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帮忙还债了。
二、有多个债权人按比例偿还
如果有多个债权人,那就在归还完抵押质权等担保债务以后,其他普通债务用剩余遗产按债务比例归还。
举例:上面那个案例,狗蛋只有50万遗产却有100万债务,并且欠了5个人的钱,分别欠10万,20万,30万,40万。那么先还20万有担保的债务,剩下30万遗产则按照5个人债务在总债务中占的比例去还啦。
三、由谁归还?不足时要不要父债子还?
去世的人债务由其继承人用去世的人的遗产归还,如果没有继承人则由去世的人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处理他的遗产来还债。
因此在法律上我们不需要父债子还。因为在法律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我们所要付出的义务和我们享有的权利是对应的。我们没有借钱就不需要去还,这也是保护每个人。比如说父亲在外赌博借了很多钱,然后自杀了。作为子女不需要从此一辈子背负这个债务,只需要用父亲的遗产来还债,遗产不够偿还债务,不足的没有法律义务去还了。
当然在生活中,因道德因素,有些人会自愿父债子还,法律也是不禁止的。
总之,用个通俗的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使去世了也要用遗产来还。但是也不用父债子还,不用担心坑娃啦
以前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帮到您,谢谢哟~
要还。
首先要从死者所留的遗产来归还债务。遗产不足支付部分,就不用还了。
比如一个人欠银行贷款20万元,他死后留下的遗产价值30万元,用他的遗产归还银行贷款20万元后,剩下的10万元,再按遗产继续顺序进行分配;假如他的遗产只有15万元,那么,就用这1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剩下的5万元,就不用再归还了。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
2、根据《继承法》第33条: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看清楚了,欠银行钱的,以遗产来偿还,欠款超过遗产价值的,超出部分不用还,继承人自愿还的除外。
比如欠款150万,但遗产只值100万,那就只能还100万,超出的50万继承人是不用还的,除非自愿还。
还有我们通常认为的“家人”包括父母、兄妹、配偶、子女等。
但法律的界定,不是所有的家人都有权继承遗产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还要分清楚欠银行的是什么钱。
中国俗话说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但是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我觉得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来承担。既然他已经去世了。家里人如果想偿还的话可以偿还一些。毕竟都不容易。每个人的钱都不是风刮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