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殡葬 2.什么是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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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
殡葬方式从古代演变到现代已经有很多种了,如土葬,树藏,花坛葬,草坪葬,天葬,钻石葬,太空葬,礁球葬,有机粉葬,海葬,烟花葬,画葬等。
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氏族公社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土葬。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无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0》资料?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0)
3月31日,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殡葬绿皮书》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了《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0)》。报告内容摘要如下: 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推行绿色殡葬和殡葬服务标准化是2010年我国殡葬改革的三大重点内容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0)》指出,2009年,我国殡葬事业化挑战为机遇,科学发展迈出新步伐,公墓管理实现新突破,平安清明取得新成就,行风建设有了新举措,绿色殡葬取得新进展,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存在着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基本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市场化服务不规范、用品销售市场监管不健全等问题。2010年,殡葬事业将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下,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在建立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完善依法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大政府对殡葬服务设施设备建设的投入、加快殡葬服务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殡葬技能人才培养、巩固公墓清理整顿和行风建设成果等方面取得新发展。
报告强调,2010年,我国殡葬业要在以下三大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有所突破:
第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大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力度。2010年,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是全国殡葬改革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各地应当把制定和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作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工作重点。原因在于:一是实施殡葬惠民政策是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迫切愿望。长期以来,我国只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提供丧葬费补贴,广大农民和无单位人员不享有这一待遇。这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必须加以改革。同时,随着殡葬服务费用的增长,困难群众的丧葬费用负担加重,迫切需要予以必要的减免。第二,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是2010年各级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在事关民生的领域加大投入。以此为契机,把惠民殡葬政策列入当地的“民生工程”,摆上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既丰富了保障民生工作的内容,同时也为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提供了财力保证。第三,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有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因此,为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使更多的民众得到政策的实惠,建议加快建立和完善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政府补贴制度,因地制宜地探索政府为辖区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买单的相关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第二,大力推行绿色安葬方式。在土葬区,要大力推广安徽省土葬改革的经验,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将土葬改革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加大土葬改革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占用耕地,着力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确保土葬改革健康有序推进。在农村火化区,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治理“装棺二次葬”。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壁葬、海葬等绿色葬法,是世界性的殡葬改革发展方向,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由传统墓永福陵园葬向花葬、树葬、草坪葬、壁葬等环保葬法转变。在我国,上述新葬法还不为人们所接受,处在试验推介阶段。2010年,要研究制定倡导、鼓励、扶持新葬法的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地推广花葬、树葬、草坪葬、壁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新葬法。
第三,探索建立标准宣传贯彻监督机制。殡葬行业是高科技含行业,必须有相应的标准化体系来规范和制约。目前,我国殡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处在起步阶段。总体情况是:标准的制定取得了较大进展,标准的实施进展缓慢,标准的宣传贯彻监督机制尚未建立。由此造成殡葬行业执行标准不力甚至有标准不执行的情况比较普遍,直接制约了殡葬行业的科技进步。2010年,要着重就建立殡葬技术标准宣传贯彻监督机制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建立这一机制的对策建议,为建立殡葬行业标准宣贯监督机制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我国殡葬专业教育培训 促进从业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绿皮书指出,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殡仪服务单位3754个,其中殡仪馆1692个,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墓1209个,殡葬管理单位853个,职工总数达7万多人。随着我国殡仪服务市场的放开,民政系统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殡仪服务以及殡葬用品生产、销售的人员必然逐步增多,殡葬从业人员队伍还将继续壮大。
目前我国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等4所民政类高职院校和江西、福建、河南、辽宁省中等专业学校开设“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专业。2008年开始,民政部原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与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成人教育性质的“殡葬管理和服务”专业证书班,具体分为行政管理、殡仪服务、墓地管理三个专业方向。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仙居园公墓,设置了不同的课程。通过两年的学习,学员将掌握基本的管理理论、相关法律知识、殡葬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学员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服务水平和应急管理水平都将有所提高,并获得系统内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
绿皮书还指出,加强殡葬人力资源建设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殡葬从业者主动适应社会,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要。近年来,通过开展殡葬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及实施殡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殡葬人力资源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殡葬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殡葬技能人才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公墓建设管理的四大新生长点
绿皮书指出,针对目前存在的“公墓价格过高”、“选择方式单一”等问题,通过采取扩大公益性骨灰寄存服务供给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群众安葬需求,更好地解决群众“死有所葬”问题,进一步维护和改善民生。通过增加政府公共投入,新建和改建一批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扩大公共服务保障范围,采取低价或政府补贴的方式满足群众基本的安葬需求,积极对城乡困难群众给予费用减免。对骨灰寄存、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安葬方式要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通过宣传发动、费用奖补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群众自愿选择节地葬法,降低占地式公墓的安葬比例。
此外,绿皮书还指出我国公墓管理未来发展的四大新生长点:
第一,减少占地式发展方式。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预示着公墓的发展应当从单纯依靠土地消耗、资源消耗的增长方式向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的增长方式转化,达到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存量,延长开发周期的目的。公墓单位要积极应对和化解“死墓危机”,一方面做好护墓管理费提取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因公墓单位破产倒闭引发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必须从提供各类节地葬式上寻找出路,积极探索公墓循环使用途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第二,体现人文关怀色彩。公墓作为重要的殡葬服务场所,其所提供的服务不仅要满足骨灰安葬方面的需要,更要满足人们精神心理方面的需要。公墓单位要从树立人文意识入手,积极传播现代殡葬文化,充分发掘尊重生命价值、传承民族精神的内涵,实现公墓独特的纪念、追思、教育等外延功能。
第三,展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公墓单位应以绿色环保为理念,以慎终追远为导向,引导群众改革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使由浪费资源、劣化环境的传统公墓向节约资源、优化环境的现代公墓过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四,创立新型公墓形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发建立立体公墓、生态公墓、循环再生公墓、虚拟公墓、空间公墓、基因公墓等新型态公墓,不断开发和拓展公墓祭扫、纪念和传承的多元功能,不断引领和满足社会需求。
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推行绿色生态殡葬
绿皮书指出,清明节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级政府、民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殡葬服务单位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的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不断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清明节各项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思路和方法,规范殡葬公共服务,强化行业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更好地维护和发展群众合法殡葬权益,使清明节成为促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重要阵地。建设文明平安的清明节,就要关注以下几各方面的问题:
第一,继续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引导。革除殡葬陋习、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非朝夕之功,需要各地各部门长期的共同努力。今后还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并通过开展殡葬改革示范活动,对生态、环保、文明、节俭的葬式葬法和祭扫方式进行总结和推广,不断探索文明的祭扫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愚昧落后的祭扫习俗。
第二,努力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建立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基本殡葬服务公共属性,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投入,力争把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纳入政府公共产品,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同时积极争取将基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国家专项建设规划,先行对殡葬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省份加大扶持力度,逐步扩大资助覆盖范围,完善殡葬服务网络,不断满足群众清明祭扫和其他殡葬服务需求。
第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收费问题。清明节期间暴露出的殡葬改革不到位、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是困扰殡葬事业发展和殡葬改革进程的长期性问题。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强殡葬行风建设,通过开展“殡仪优质服务月”等活动,将清理殡葬服务价格作为突破口点,全面开展殡葬服务价格专项治理,对收费项目不合理、服务内容不明确、服务用品价格虚高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丧难、治丧贵的问题。
第四,创新绿色生态殡葬实现途径。鉴于植树节与清明节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在内涵上相互关联,可以考虑将植树节与清明节结合起来,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生态殡葬文化习俗嫁接整合,使植树与清明联姻,将植树节日活动合理延伸并与清明节日活动内容达到高度统一,通过广泛宣传和大量推出树葬、植树祭扫等生态文明殡葬方式,实现祭扫、踏青、植树有机结合,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真正打造绿色、人文、和谐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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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殡葬管理所改革方向
改革三大方向中,全国范围来看只有以路政、动物防疫为代表的6类事业组织机构完全符合条件,但也受限于人员数量,编制份额,财政实力等原因不能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显然差距更大,希望渺茫。
而殡葬部门大多数省份依托于民政管理机构下,国家暂时不予开放民间殡葬的许可证,由此,改为公益类事业组织的前景大有可能。个人估计公益一类希望最大。
非常好
什么是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
提倡绿色环保简办丧事,将传统殡葬祭祀活动适当转移到网络上进行,殡葬改革后可以在像“天堂在线”之类的网站上进行网上纪念、网上祭祀、网上祭奠等活动,文明节俭无污染。
清明时节,网络上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这段“顺口溜”是人们对殡葬业暴利积怨的一种写照。
国家推行殡葬改革多年,要求各地积极改进土葬、坚持推行火葬,并且提倡文明祭扫。但是虽然改革的口号一喊喊了那么多年,但始终无法在民间得到贯彻。人们大多认为,殡葬改革多年来鲜有成效,是因为政府,乃至国家的调控不够。但实际上殡葬改革在民间遇到的阻碍更是来自于中国传统的面对死亡的心理因素。
中国古时候就有“厚养薄葬”的说法,提倡善待生者,并让逝者安息。但发展到近现代的民间,“厚养薄葬”的传统已遭到摒弃。民间在祭扫上的大手笔,反映的是与之相反的“重殓重葬”,认为在殡葬上花费越多,才越能够显示出对逝去之人的悼念。
民间对殡葬事宜“重殓重葬”的认同,有很大程度上是人们攀比心理作祟的表现。相互攀比在殡葬花费上的多少,高人一筹的在面子上过得去,同时也稍微心安。07年有报道广州市内一家殡仪馆推出“凯迪拉克运尸”的服务,虽然听起来荒谬,但仍然有人们前赴后继地买单。随着殡葬排场的愈发隆重,殡葬种类也随之日益增多,用途也日益广泛,这与人们的心理需求是密不可分的。
现今“殡葬天价”肆虐的情况,应当归功于殡葬业垄断、殡葬业经营者过度牟取暴利。但就像在每一个殡仪馆里可以看到的,所提供的殡葬用品都是可选择的。也就是说,虽然殡葬业的暴利现象是经营者单方提高价格造成的,但也是双方你情我愿的结果。人们对于殡葬用品的“慷慨”甚至于盲目,也是影响殡葬改革无法推行的一个阻力。
前不久,湖南籍作家张一一在网上呼吁取消清明节为法定假日,把清明节的祭扫活动定义为一场“烧钱秀”,在这里看来实际上不无道理。清明祭扫确实助长了一些民间封建迷信风气,而且容易影响环保的实行。但作为一个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能够表达民间对于先人的哀思和悼念,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节日,而是一个对于保存民族文化的关键所在。
对于取消清明节为法定假日的建议固然不可取。要真正落实殡葬改革,不仅仅要对殡葬用品、服务生产方进行规范,更应该引导人们的心理上进行一些改变。只有也把人们心理也向文明祭扫方向引导,才能够真正贯彻殡葬改革。
改变以往的模式,包括垄断行为,引入市场竞争;改变员工铁饭碗,实行公开招聘;改变传统的殡葬服务方式,进行现代的殡仪服务!
国家对公墓的改革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家属、亲友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