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死亡赔偿是多少
20出万
一般人死亡赔偿是多少?
要看引起死亡的原因了。自然死亡没赔偿。他人加害行为而死,那就得看他的户口了,少的几万,多得七、八十万。
20
这个50万吧 - -
人命不是能用价钱衡量的,其实人死后他的眼角膜还可以用,一个眼角膜就可以买到上百万呢 - -
赔偿和死者的器官捐献费用根本不值一提
死后除了眼角膜器官也是可以捐献的,像是肾胀之类的都可以
一般意外死亡要赔偿多少钱
按照工伤赔偿条例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并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赔偿金分配纠纷问题。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抚慰性质,应当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合理分配。
影响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因素
一、 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
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二、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三、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万佛华侨陵园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人去世后 工资怎么补偿
各地的政策不同,还要看当地劳动局的规定,也要看企业的规定。
一般来说,退休人员只有退休金或者养老金,去世后只有一笔丧葬费,其他补偿要看当地情况,不过理论上,去世后都是一次性的补偿了。
希望你对你有所帮助。
ps:或者打当地劳动局电话咨询(网上可以找到),或者持相关证件直接去劳动局。
老人去世后,银行账户的任何钱款的取出,需要办理一系列的公正手续后才可以拿到的。这样做,银行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凡是和老人的有法律继承关系的人,都需要出具法律公证书。就是主动放弃的继承人也是需要出具具有法律效益的公证书的。银行只有等到法律文件到齐,手续完备后,才会让继承人(们)取款。
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有哪些
加害人致人死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致伤以后的医疗费、抢救用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其中前四项与一般伤害的赔偿相同。
丧葬费公民生命权受到侵害的,其丧葬费应由加害人支付;丧葬费已由受害人继承人或第三人支付了的,该继承人或第三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丧葬费包括尸体运送费、火化费等。
支付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补助费侵害生命权的,将引起死者抚养的人的财产损失,因此,应当由加害人赔偿其必要的生活补助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抚养关系主要存在于夫妻、父母、子女之间,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也负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死亡补偿金这项赔偿,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规定。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作了如下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以上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所应负的财产责任。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可以适用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责任方式是各种各样的。
1、如果受害人是收集了团员的预交款后,以自己的名义去罪犯处购进的,团员-第2受害人与你形成了收款与被收款的法律关系。第2受害人起诉第1受害人,要求赔偿损失属于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很有可能在刑案未结案的情况下,对此民事案件先行判决,赔偿第2受害人财产。如果只是代理行为,那第一个受害人只是收集人,所以,两人都是受害人,应当共同向侵害人主张权利。
2、如果判决第一受害人赔偿第二受害者损失,前者无能力赔偿,第二受害者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的存款、房产、股票等财物。
我国公民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
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
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扩展资料: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又名死亡补偿费,顾名思义,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2、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4、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第31条规定的是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这条说什么呢?就说第19条至第29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项目,对于这些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要实行过失相抵,就是司法解释第2条当中提到的,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实行过失相抵。凡是赔偿权利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都应当实行过失相抵,分担损失。
公民的基本概念是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被剥夺公民权利的除外)。
从这概念上讲,死亡后应该不算,因为不享有公民基本的一些权利,也无法承担义务。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只能讲:生前是我国公民。
1.财政部(86)财文字第276号《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地区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人员,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一律比照民政部、财政部民〔1986〕优6号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因此,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可按民〔1986〕优6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原教育部、财政部一九七九年八月九日颁发的《关于教职工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果近三年的固定收入来源于城镇,那么倒是可以根据最高院民一庭的审判实践处理,详细你可以看看我的百度空间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http://hi.baidu.com/caizh/blog/item/093f324eae8c03cad1c86aad.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2837920.html?si=2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4.工伤死亡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http://baike.baidu.com/view/20793.htm
bu xiaode
社保人死后补偿标准
社保人死后补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于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救济费。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抚恤费。我国《国家赔偿法》在死亡赔偿金的额度上未作具体规定,这还有待实践中总结探索,然后通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加以完善。
丧葬费。又称殡葬费,主要包括收殓费和埋葬费。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一些地方处理死者后事以风俗习惯为由按宗教礼仪祭献供礼大摆排场,这些都不应属于正常的收殓埋葬、安葬或追悼死者所开支的费用,必须按照收殓费与埋葬费的范围严格控制。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已主要采用火葬的方式,且大都各有自已的规章制度,对于这些地方性规定在全国尚无统一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加以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开支的费用,应由主办者自负。
收殓费与埋葬费各自有一定的范围和标准要求。例如,按照规定标准使用专门车辆运送死者尸体到火化场及骨灰安放基地。是属于正常的埋葬费之中的。但如果为运送尸体使用超规模或超常规豪华车辆。则不允许计人正常丧葬费用中。
生活救济费是指赔偿义务方给予死者生前有需扶养亲属的救济费用。一般来说,救济对象包括被扶养的未成年子女及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生活救济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救济费给至18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救济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影响非常大,因此在处理事故纠纷过程中,肇事者比较容易陷入以下困境:
1、肇事司机可能涉嫌刑法被拘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驾车撞死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如《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表明,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酒驾、醉驾、毒驾或者无证驾驶、超载驾驶等。参照《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最低刑罚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刑罚为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知,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一旦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后果将难以预估。另外,案件迫在眉睫的是,一旦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就会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如即时拘留肇事司机以防止其逃逸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http://www.peichang.cn/detail/id19460.html
2、死者家属起诉索赔金额不合理或者私下无休止地要求赔偿无论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是否触犯刑法,肇事者作为侵权方,都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死者家属一般会通过委托律师诉讼索赔的方式主张权利。此时,倘若肇事者没有委托律师,可能会因自身不知晓相关法律知识等原因无法识别对方律师主张赔偿项目上的漏洞而导致多赔死亡赔偿款
即使死者家属没有委托律师,死亡案件巨额的赔偿款(通常达百万元以上),肇事者可能根本无能力承担。此种情况下,倘若没有律师介入为肇事者争取少赔,导致其无能力承担金额达30万元以上,肇事司机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