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丧葬习俗是怎样的?
洋县来源几个方面:第一是来自关中。汉中在早些时候属于楚国,后来秦侵略楚国而大量移民,故而从关中大量输入移民到洋县垦荒,占据富庶地区,从地名可以看出:张堡,闫堡,塬上等地名可以看到遗留,和现在关中地名的命名方法一样;另外,洋县人喜欢秦腔,口音高度接近关中,纯正洋县话的地区多喜欢吃面食和馒头,且洋县的枣糕馍馍名气很久就有的;还有,丧葬习俗完全雷同于关中,馒头坟,私人唱戏等都是和关中相同;第二。来自湖北,楚地,主要集中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口音和丧葬习俗,完全和湖南湖北接近;第三。来自广西和湖南交界的地方,夜郎国,尤其是诸葛亮平定西南之后曾经大量移民到汉中,其中不乏有遗留洋县这片土地上的外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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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病危时,留下遗嘱,要求把他的遗体安葬在汉中定军山,丧葬力求节俭简朴,依山造坟,墓穴切不可求大 同时,他亲自书写了一副对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表明自己禁烟的决心。 8月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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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的婚丧嫁娶习俗
城固属汉中,一些习俗如下:
奇特的嫁妆---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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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地区有句俗语:“嫁妆没腌菜,女儿头难抬”。当地风俗,嫁妆中必须有腌菜。女儿长到十七八岁,母亲就开始为女儿做“嫁妆菜”。其品种越多,女儿显得越光彩。这风俗,在南郑县的南海、红茶、黄官等区,尤为讲究。
“腌菜”是陕南巴山地区的特产,味淳色泽亮:凡品尝过的人,无不为其美味叫绝。久有“开坛香十里,尝过永留味”之说。这种菜制作精细,品种较多,像春波浪、椿芽子、茴香菜、春笋等均可制作。因所有菜都不用切,捆把人坛,故又称“把把腌菜”。这种菜不仅是嫁妆必备品,也是招待宾客的佳肴。而嫁妆中最为光彩的是“腌菜酒”和“腌菜茶”。
“腌菜酒”是新婚之夜“闹房”仪式中的必备品。桌上摆出各种腌菜,并配有酒、糖、水果等。新郎新娘坐在一起,闹房的姑娘、小伙子围坐在一圈,边吃边喝,连唱喜歌。吃“腌菜茶”,是在新婚的第二天清早。先将“陪嫁腌菜”摆起,再泡上浓浓的巴山茶,然后请亲友和双方亲属围桌而坐,喝茶品茶。同时,亲友们还要挨次歌唱助兴,如:
“妹子手巧好嫁妆,
什锦腌菜喷喷香;
老汉吃了腰不痛,
小娃吃了不尿床。
妹子贤慧郎勤俭,
劳动致富建家园。”
奇特的嫁妆---腌菜,也有她美妙的传说:
一年秋天,春香姑娘早早地在园子里栽上青菜,好好的作务,准备给久病的婆婆贮备青菜,让婆婆一年四季有菜吃。冬去春来,青菜叶长得绿旺旺的,叶片大张大张的;春香一片一片地扳下许多,用这样那样的办法,一次一佛山陵园次地试验着,如何能保护好青菜,让它不黄不腐烂?但一次一次的失败了。一次,她发现炒熟了的青菜,因为里边有盐,能放两三天不坏。于是,她又扳了满筐青
菜,在河水里洗得干干净净,在太阳下晒个半天,然后用盐抹了,用棕树叶子捆成一把一把的,把它装在坛子里。过了七七四十九天,她又从坛子里掏出来,嗬,一股香味儿立刻冲入鼻孔。她再撕下一些放在嘴里一嚼,怪好吃的,挺有味儿。她高兴地跳了起来,立即拿了告诉婆婆,婆婆一尝,也喜欢得眼睛眯成了缝儿。第二年青菜长高了,春香把保存在坛子里的咸菜拿出来:用油炒了端给婆婆吃,婆婆高兴地连说:“孝心,孝心……真是一片孝心啊!”
春香做的长咸菜成功后,一传十,十传百,乡亲们都跑来看稀罕,学手艺。从此,做长咸菜的人越来越多了,长咸菜就成了人们最喜欢吃的长存菜。
转眼十多年过去了,春香的女儿丽丽长成了大姑娘。春香在她出嫁前,特意精心地给她做了一坛长咸菜做为陪嫁品,让女儿到了婆家,要孝敬婆婆,让婆婆一年四季都能吃上青菜。所以青菜,也叫亲菜。
打那以后,大巴山的农产人家出嫁女儿,做父母的都学春香那样,做上一坛长咸菜作陪嫁品。这个乡俗,一代一代流传至今。
汉中宴请待客俗
汉中地区人好客,待人厚道,在过生日、满月、结婚、丧葬等事上,都要设宴待客。但又因事情不同,宴席内容也不一样。办丧葬宴席,不仅饭菜从简,还不备酒。他们认为,家有丧事为不幸,不宜饮酒。办生日、过满月的宴席,虽饮酒,不行令,让老人安安静静过个生日,不让高声行令吓着婴儿。办“迎亲宴”大不一样,不但菜多、酒多,还让宾客开怀畅饮,大有一醉方休之势。
迎亲宴很讲究。客人入座后,先上四盘色鲜味美的凉菜,四盘干果,一盘瓜籽,表示“四时春色”和“瓜果丰登”。这段饮酒时间拉得较长,为的是让亲朋借酒谈心。
正式开席的第一道菜必是“红肉”,不管是什么肉,怎样做法,只要带红,就有“鸿宴满堂”之意。跟着上“全家福”,取“合家团聚”和“有福同享”之意。第三道菜是“大八宝饭”或“八宝羹”。其作料是糯米、百合、白果、红枣、莲籽、水晶等,八种原料,各有含意。如红枣、莲籽,取意“早生贵子”,百合取“百年合好”,白果取“白头偕老”等意。前三道菜忌上炒菜,因炒和吵谐意,过此三道菜之后,就可随便上菜。但最后一道必须是鱼。没有鱼时,可做“假鱼”代之,取“吉庆有余”这美意。这种宴席上,每道菜还有“唱礼先生”报菜名,说四言八句,如端菜的报:“红肉上席”!唱礼先生便接唱道:
挂红灯,披红彩,
红喜门中红宴开;
亲戚朋友贺红喜,
满堂喜气红运来。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我爷爷是陕西省汉中市地质大队离退休职工 今年3月去世,我想问一下有关殡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管理制度!
3500丧葬费;20个月基本工资。
建议具体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
收丧事礼金 对方亲人去世给多?
没有定额的,一般就是按照亲疏关系给。
按照您当地的亲戚关系之间的礼数进行给。
汉中工地死亡赔偿标准
如果属于雇佣关系,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汉中市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有哪些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民国人民,社会保险法第14条个人账户不得撤回其计费率不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17个人和他们的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和养老金,因患病或者非因工亡的,不符合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接收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你好!
退休后去世者可以凭该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到原单位经办人处申请养老保险销户,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医保卡也是一样的。另外可以领取到3500元的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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