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失联石春梅娘家哪里人
28岁福建女子带两幼子失联案后续,母子三人遗体均已被找到。具体石春梅娘家哪里人,媒体没有报道。
2019年4月28日的福建漳州28岁女子石春梅带两幼子失联案件牵动着很多网友的心。现在,这一案件有了新的进展,经过60个小时的搜寻,传来的却是令人心痛的坏消息。下面,我们一起去看一下具体情况。
今日(5月1日),据厦门曙光救援队消息称,早上8:35分许,救援队在距离北溪水闸下游约2.8公里东美村水域,打捞起一句男童尸体。男童已无生命体征,从衣着等特征初步判断,是角美失踪母子3人中的大儿子。11:03分,救援队在同城大桥附近找到失联母亲石春梅。12:05分,救援队在紫泥镇附近水域发现3岁小儿子。目前,曙光心理咨询小组正在对家属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下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次的悲剧:4月28日,福建漳州28岁女子石春梅,带着2个年幼儿子失联。石春梅走前还留下了一份“绝笔”信。信件中称,夫妻感情很好,一切都是被她的公婆所逼。公婆拿长辈身份压人,结婚七年后没给过她好脸色。
据当时的路口监控视频显示,在一个路口,女子石春梅带着两个年幼儿子(一个抱在怀中、一个牵在手上),逐渐走出监控画面。据了解,两名男孩中,一个3岁、一个6岁。石春梅在临走前还留下了一封“绝笔”信。信中称,她非一时冲动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所有的一切都是被她公婆所逼。
这一事件流传到网上之后不少网友桃峰陵园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心真的隐隐痛 何等的委屈与绝望才使她带着两个宝宝选择这样的离去 愿天堂没有痛苦 。”“其实她应该是全职的主妇吧,经济不独立,所以反抗只能用生命做为代价。下辈子,希望她和孩子都可以活得更自由。”
也有网友表示,“自杀为什么要带孩子 就算在绝望 也不该剥夺了孩子活下去的权利。”“丈夫有很大责任,这做妻子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带走两个孩子。”
对于这件事情小编想说,希望逝去的三条生命走好,也希望这样的悲剧可以不再发生。大家不必只关注生活的不幸,要多看看世间美好的事物,这件事情真的太让人可惜了。
石春梅事件原因
离家的这位母亲名叫石春梅,与丈夫结婚多年感情良好,但与公婆的关系不佳,经常会发生争吵。
她在绝笔信中称,因与公婆存在矛盾才走上绝路。到底是什么样的矛盾,让她如此绝望,竟然选择以这样的决绝的方式来解决?答案或许只有当事人清楚。
我们相信,世界上没有什么矛盾是无法解决的,希望这位母亲能尽早想通,不要做出冲动的举动,早日带着孩子平安回家。
倘若公婆确实给了这位母亲很大压力,也希望他们能早日意识到这一点并做出改变,不要再将儿媳逼上绝路。
我们不该责备这位妈妈
小编发现,大部分网友都在担忧母子三人的安全,但也有网友忍不住在责备这位妈妈“无能”、“自私”、“心理承受能力差”。在此,小编想对大家说,我们毕竟只是旁观者,或许无法体会当事人的心情,希望大家不要为了喷而喷,增加当事人的心理压力。
我们有什么理由责备这些陷入绝 望中的妈妈呢?很显然,在走上绝路之前,她们的情绪已经崩溃了,她们对生活有着深深的无力感,已经失去了走下去的勇气。
而她们的绝望不是突然间冒出来的,平日里周围人的忽视、来自自我的否定,都形成了巨大的负面力量,将她们慢慢席卷入绝望的深渊。而当我们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为时已晚。
对于这一类承受着巨大心理压力的妈妈,我们要给她们多一些关怀和理解,帮助她们摆脱忧郁的情绪,而不是对她们的崩溃熟视无睹,甚至冷漠地把她们逼进绝望的深渊~
石春梅事件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石春梅的自杀身亡可能是因为产后抑郁症,公婆的到处造谣,丈夫黄先生没有站在妻子这一边,让一个28岁的女人无处宣泄心中的压抑,父母又听信了公婆的谣言,公婆的指责,娘家又不能回,长期的压抑爆发,产后忧郁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让妻子对生活的绝望,内心的崩溃,缺少家人的关怀,带着满满的怨恨而去。
特别中国的婆媳之道相处何其难,婆媳未生活在一起之前,都有各自生活习惯,在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婆媳之间的适应不良,彼此不能接纳,便会关系紧张,矛盾丛生,丈夫在其中没有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一味地谦让父母的无力要求,忽视了妻子的心理情绪,长期以往下去,妻子对公婆和丈夫的怨恨就会增加,妻子的心理情绪没有得到很好的梳理,内心抑郁加重崩溃时,产生厌世消极的情绪,让石春梅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跳河身亡。
你好!
你以为百度是万能的吗?连中国的犄角旮旯的事都知道吗?小地方的小人物的事怎么会被百度知道
如有疑问,请追问。
石春梅的公婆到底对她做了什么
石春梅的死,公婆怎么判
必须要惩罚 对死者讨回公道
你说的事情,你知道
没听说过
具体你可以问问办理案件的部门
或等判决书出来,在法院的网上查看
律师也是依法办理,是提供服务的,不是权力部门
希望法律判刑
我也很关注这件事
杀死她抢毕她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石春梅的葬礼娘家如何处理的
你提出问题,怎么说半截儿话呢?我刚才回答你,石春梅身上有伤的问题,怎么现在人就死了吗?
如果人身上有伤,人已死亡,应该马上报警,由法医去验伤,看这个伤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不是因为这个伤造成人的死亡。如果是他们家伤害的,就是触犯刑法了,法律会追究他们家的刑事责任, 同时会附带民事赔偿。如果经法医鉴定,身上的伤与他们家无关,那就顺利出殡,让死者早日得到解脱。
这个事情不要作,也不要闹,自己千万不要触犯法律,一切听从警察的安排,要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的。
请问如土了吗?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石春梅遗书发出后,为什么没及时营救
消息没及时传递
没看懂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