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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曼安葬,关于博斯曼安葬有什么说法

发布时间: 2021-10-01 04:30 阅读量:   文章来源:采编 作者:京诚小编

《博斯曼法案》是什么意思啊?给我讲讲其中的细节呗?

  《博斯曼法案》的始作俑者、比利时人马克·博斯曼。
  
  马克·博斯曼原本只是比利时甲级队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1990年,博斯曼与列日队的合同到期。博斯曼不愿意继续留在列日队,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可是,敦刻尔克俱乐部既想得到博斯曼,又拿不出所需要的转会费。结果,博斯曼两头落空,既没有到法国踢球,又没有延长与列日队的合同。为了生计,博斯曼不得不屈尊到比利时的一支丁级俱乐部踢球,收入和名气大为降低。为此,博斯曼在1990年向欧洲法院指控列日俱乐部、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
  
  然而,博斯曼毕竟是一位职业队的小球员,而他指控的竞然是势力强大的欧洲足联。一时之间,博斯曼成了媒体和足球界人士指责和讥笑的对象。他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人敢于同情。1993年,博斯曼进入了最困难的时期,当时已经没有俱乐部愿意让这位叛逆球员到球队踢球,博斯曼失去收入,但是帐单却滚滚而来,他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穷光蛋。妻子面对强大的舆论和经济压力,也与他离了婚,房屋归妻子所有。职业足球运动员成为了“无家可归者”。为此,博斯曼不得不搬到父母的住宅里暂时栖身。
  
  可是,在1995年12月15日,欧洲法院作出了一项震惊欧洲足坛的裁决。当时作出这项裁决的为欧洲法院的15名法官。此裁决适用于欧洲联盟的历个国家,其中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爱尔兰、荷兰、卢森堡、奥地利、芬兰、葡萄牙、瑞典、比利时、丹麦和希腊。欧洲法院的裁决主要内容有两点,首先: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的另外任何国家踢球。这就是对全世界足球运动产生深远影响的《博斯曼法案》。
  
  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
  
  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
  
  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
  
  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
  
  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
  
  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
  
  是说一名球员合同到期后可以以自由身选择自己的球队,在一名球员为一支球队效力3年后可以自己出钱买断自己剩余的合同。。这有利于球员摆脱球队的控制,可以向更高水平的联赛发展

《黑豹》男主角查德维克.博斯曼什么时候逝世的?

  当地时间8月28日,据《黑豹》男主角查德维克·博斯曼经纪人称,查德维克·博斯曼在与结肠癌抗争4年后去世,年仅43岁。
  查德维克·博斯曼,1977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区。高中毕业后,他就读于华盛顿的霍华德大学,并取得美术专业的学士学位。随后,他进入英国牛津的英国戏剧学院学习。起初,查德维克·博斯曼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和导演,他在纽约哈莱姆区的研究中心,花了大量时间去研究非洲裔美国人的历史,但他最终决定做一名演员 。
  
  
  
  扩展资料
  查德维克在2016年就查出患病
  消息称,查德维克于2016年被诊断出患有结肠癌,据他的家人透露,查德维克在2016年至2020年间拍摄的几部电影都是在无数次手术和化疗期间完成的,一直以来他都并没有公开过自己的病情。众所周知,查德维克自扮演“黑豹”以来,身材一直都很健美,但今年年初,他在社交媒体发布自己的一张戴棒球帽照片时,粉丝们注意到他看起来异常的瘦弱,才开始对他身体状况感到担忧。
  据悉,查德维克的家人希望能够继续尊重他们的隐私,所以并没有透露他具体离世时间。消息传出后,娱乐圈明星和NBA球员都纷纷向他致敬,漫威表示,“我们的心都碎了,我们与查德维克的家人同在,有关于你的历史将永垂不朽,安息吧!”
  著名演员瑞安·雷诺兹称查德维克的离世为“惨痛的损失,”导演乔丹·皮尔直接表示“让我崩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日报—《黑豹》男主角查德维克·博斯曼因结肠癌去世
  
  你说呢...

什么是博斯曼事件

  博斯曼事件就是自由转会事件,因为是一名名叫博斯曼的球员引起的,所以叫博斯曼事件!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 是比利时甲级足球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在合同到期时,博斯曼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然而敦刻尔克队提供不出列日队所需的转会费,所以列日队俱乐部不放他走。同时,由于博斯曼不再是一线球员,所以收入大为减少. 然后他在卢森堡公国的欧洲法院起诉转会的贸易限制.经过了长期艰苦的诉讼之后,博斯曼终于赢得官司, 并且在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决: 博斯曼以及欧洲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之后,可自由转会欧盟中任何国家踢球. 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博斯曼事件.

什么是博斯曼案件?简述其意义和影响

  博斯曼事件就是自由转会事件,因为是一名名叫博斯曼的球员引起的,所以叫博斯曼事件!
  
  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 是比利时甲级足球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在合同到期时,朝阳陵园博斯曼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然而敦刻尔克队提供不出列日队所需的转会费,所以列日队俱乐部不放他走。
  
  同时,由于博斯曼不再是一线球员,所以收入大为减少. 然后他在卢森堡公国的欧洲法院起诉转会的贸易限制.经过了长期艰苦的诉讼之后,博斯曼终于赢得官司, 并且在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决: 博斯曼以及欧洲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之后,可自由转会欧盟中任何国家踢球. 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博斯曼事件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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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斯曼法案除了让转会市场产生革命性改变之外,在外援的使用方面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当年欧盟规定所有联赛都实行“3+2政策”,也就是一支球队可以拥有5名非欧盟球员,一场比赛首发阵容最多有3个外援!这一变革立即让欧洲外援泛滥。
  
  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是比利时足球乙组联赛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在1990年合同到期时,博斯曼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然而敦刻尔克队提供不出列日队所需的转会费,所以列日队不放他走。同时,由于博斯曼不再是甲队球员,所以收入大为减少。然后他在卢森堡公国的欧洲法院起诉转会的贸易限制。经过了长期艰苦的诉讼之后,博斯曼终于赢得官司,并且在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决:博斯曼以及欧盟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之后,可在欧盟成员国内自由转会。“博斯曼法案”同时禁止欧盟成员国本地联赛及欧洲足协在比赛限制非本地球员的数目,但不包括非欧盟的球员在内。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什么是博斯曼法案?

  让·马克·博斯曼及博斯曼法案  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1964年10月30日-),前比利时足球员,司职中场。他在他的足球生涯中并没有什么辉煌的成就,但是他却凭借博斯曼法案名声大躁,尽管法案本身并没有带给他多少益处。  <早年经历>  让·马克·博斯曼于1964年10月30日生于比利时。1974年在他10岁时,他加入了比利时著名的标准列日俱乐部(Standard Liège,港译标准列治)的青年队。期间他曾入选比利时国家青年队,并且一度是国家青年队的队长。1986年他与标准列日俱乐部正式签约,成为了一名职业球员。不过他渐渐发现自己很难在这样一支大球会的一线队立足。于是在两年后的1988年,他转会到了同城的RFC列日。转会费为100,000美元。合同中规定合同期限两年,月薪2500美元。  <人生转折>  1990年4月,博斯曼与RFC列日的合同即将到期。俱乐部方面提出与他续约一年,可是工资仅仅是刚好与比利时足协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相等,即月薪1000美元。对此博斯曼本人表示难以接受。于是俱乐部随即将他列入了转会名单。随后,法国的一支乙级球会敦刻尔克俱乐部对博斯曼产生了兴趣,提出与博斯曼签约。三个月后,在博斯曼与RFC列日的合同已经到期的情况下,RFC列日队与敦刻尔克俱乐部就博斯曼的转会问题达成了协议,后者向RFC列日队租借博斯曼一年,并支付租金4万美元。若一年后正式转会,则需另支付16万美元的转会费。然而后来,RFC列日又自行更改条件,将转会费提高到100万美元,使该协议成为一纸空文。而敦刻尔克俱乐部表示他们无力支付如此高额的转会费。于是同年7月,仍然不肯与RFC列日队签约的博斯曼,被该俱乐部根据比利时足协的规定,处以“无薪及不得代表RFC列日队以外任何球队踢球”的处罚。这样博斯曼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他的经济来源也断绝了。他不愿再为RFC列日队踢球,而后者又不许他为别的球队踢球。这样的荒谬情况在现在几乎不可能发生,然而,在旧有的转会体制下,这却是司空见惯的。  在这样寻求转会不成而又面临俱乐部封杀的情况下,博斯曼决定诉诸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1990年8月,博斯曼一纸诉状将RFC列日、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三方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他1000万美元。他的诉讼理由是俱乐部不放自己转会的行为,违反了欧盟成员国在1957年签署的“关于欧盟各国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择业”的《罗马条约》》(Treaty of Rome)。博斯曼在诉讼中将枪口对准了欧洲足球联赛的旧有转会体制,同时要求欧盟责令欧洲足联放开对非欧盟球员的转会限制,因为这样的限制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种族歧视。  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博斯曼也积极地寻找新东家以获得踢球的机会。他后来找到了法国的另一支乙级球会圣康坦俱乐部。但是对方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就是博斯曼必须在这场官司中获胜。然而另一方面,RFC列日也同时在向圣康坦队施加压力,阻止他们收留博斯曼。  1990年11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判博斯曼胜诉,博斯曼终于能够从当年的12月到次年的5月在圣康坦俱乐部踢球。之后,圣康坦继续提出上诉,但列日高级法院裁定一审判决有效,并向欧洲法院提出要求,希望欧洲法院阐明欧盟宪法中规定的欧盟内劳工可以自由流动的条款概念。  1991年6月,博斯曼与圣康坦的合同期满,又没有新的俱乐部与他签约。于是博斯曼陷入了失业状态,只能从政府处领取救济金度日,无奈之下他又将RFC列日俱乐部告上了列日第一地方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列日第一地方法院根据《罗马条约》的前述条款裁定欧洲足联有关球员转会的制度是不合法的。结果RFC列日俱乐部、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三家不服判决,联合向比利时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而此时,为了生存,博斯曼只能于1992年2月加盟法属留尼汪的圣丹尼斯队。1992年6月,列日第一地方法院裁定RFC列日俱乐部在博斯曼转会敦刻尔克俱乐部时进行了非法干涉。同时,法院表示,今后的审议属于违反《罗马条约》的范畴,因此特意将这一诉讼委托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继续进行。同年9月,博斯曼结束了在法属留尼汪的生活,回到了比利时。他既找不到新东家,又无法领取救济金,生活陷入潦倒。熬到次年的5月他才在比利时的丙级队沙勒鲁瓦奥林匹克俱乐部找到了一份差事,勉强糊口。不过在此期间,他一直没有放弃诉讼。  1994年5月,博斯曼转会到丁级队维斯队。不过他对所效力球队的级别问题已经无暇关心了。一心想着打赢官司的他在官司上耗费了太多的精力,这使他的竞技水平和状态急剧下降,这时的他已经很难引起高级联赛的球会的兴趣了。  1995年3月,比利时最高法院裁定驳回欧洲足联、比利时足协和RFC列日队的上诉。欧洲足联再次表示不服。他们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向欧盟部长理事会施加压力,希望他们能帮助欧足联维护对球员的管理权;另一方面,欧足联又向博斯曼表示和解上的诚意,提出以800万法郎私了。至此,经过媒体的大幅度渲染,博斯曼已经成为了全球瞩目的新闻人物。处在风口浪尖的博斯曼已经无法不将官司继续下去了。与此同时,欧洲法院受比利时列日第一地方法院的委托,已经正式受理了这起球员转会导致的官司。此时,博斯曼一方面获得了大众舆论的支持;另一方面,欧洲法院和欧盟的有关官员一再作出对博斯曼有利的表态。种种迹象表明,欧洲法院可能作出的裁决将会对欧洲足联非常不利。  <博斯曼法案>  这一年的12月15日,欧洲法院做出了最后判决,裁定欧洲现行的转会费制度与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此判决为最终裁决,不得上诉。这就是著名的博斯曼法案。并判决此案再重新交回布鲁塞尔法庭,由该法庭判决博斯曼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  1995年12月15日,成为了世界足球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天,也成为了欧洲足球史上里程碑式的日子。一个被认为是三流球员的博斯曼以一己之力将势力强大的RFC列日队、比利时足协和欧洲足联都全部告倒——实行了几十年的外援上场名额限制和转会费制度都被裁定为非法。欧洲足联与欧盟法律的较量以欧洲足联的失败而告终。  判决下达后,欧盟立即介入此事。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根据欧洲法院的判决,要求欧洲足联立即接受此判决。欧足联还想做最后的抵抗,但是这已经是徒劳的了。1996年1月19日,欧盟委员会给欧洲足联下达了最后通牒:欧足联必须在6周之内接受欧洲法院有关“博斯曼事件”的裁决。2月19日,欧洲足联被迫决定接受欧盟的要求,废除对于外援上场名额的限制及现行的转会制度。这事实上等于同意了“欧盟关于欧洲足球无权凌驾于欧盟法律之上”的观点。因为在欧盟看来,职业足球是一项经济活动。职业足球只有遵守欧盟的有关法规才能被视作是合法的经济活动。  <内容>  欧盟法院在1995年12月15日所作出的关于“博斯曼事件”的裁决,即所谓博斯曼法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欧洲足联关于球员转会以及限制队员国籍等的相关规定属非法条款。  欧洲足联限制俱乐部关于外籍球员上场人数的强制规定,有悖于欧盟法律中关于劳工自由流动的条款。根据此前制订的相关法律,只有当涉及球员代表国家队出场的问题时,欧洲足联现有规定方能生效并执行。  欧洲足联关于球员转会的规定与欧盟现行法律相抵触。根据现行转会条文,当球员合同期满寻求转会时,新东家必须向球员原所属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欧盟15个成员国下属的体育管理机构必须执行法院作出的最终决定。  <影响>  博斯曼法案被认为极大地推动了球队之间的球员流动,球员利益得到了极大的保护。球员在合同期满后可以自由选择球队。这使得小俱乐部和小国联赛的球员都希望在合同期满后尽快加盟大球会或大国联赛。而大球会可以凭借自己的优势随心所欲地从下游球会和联赛处搜罗青年才俊。这进一步加剧了大俱乐部和小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而大球会的外援数量也开始大幅增加,许多大球队屡屡出现球队一线队中外援数量占据绝对多数,甚至上场阵容当中没有一位本土球员的尴尬状况。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足协认为这极大地阻碍了本土年轻球员的成长,使得本国的国家队出现人才断层,乃至于水平下降,如德国、英格兰等。尽管事实上欧洲各国足协相应作了调整,欧盟内部球员转会不受此判决影响,对欧盟国家以外的外援上场的数量仍然做了限制,并没出现在整个联赛的范围内外援占绝对多数的情况,另外对球员转会仍然收取转会费。  <胜诉之后>  博斯曼法案的出台虽然让博斯曼本人赢得了诉讼,但是同时也让他成为了一名争议性人物。虽然一些球星把他视为捍卫球员利益的自由斗士和革命者,但是许多小俱乐部把他当作数典忘祖的不受欢迎的人物。这样一来,作为一名职业球员的博斯曼由于受制于个人能力,在寻找新东家的过程中自然举步维艰。更何况此时的博斯曼已经年过30,再加上持续多年的官司严重牵扯了他的精力,他早已过了自己的足球生涯巅峰期了。  博斯曼退役后失去了稳定的收入,只能依靠比利时政府发放的失业救济金度日。虽然他偶尔也到国外演讲以获得一些出场费,个别球员也会私下给予他一些经济援助,但是他并没有过上宽裕的生活。他所获得的赔偿金拖了4年才全部领到,而其中的三分之一要用来支付律师的代理费。潦倒的生活还让他的个人婚姻破裂。现在的博斯曼仍然只能和父母一起居住。而那些从博斯曼法案获益的球员们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他本人也认为在他与旧的转会制度对抗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过来自他们的支持。  博斯曼在2005年的一次采访中说:“如果我在美国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我不仅会一夜成名,而且也会成为百万富翁,因为很多人会感谢我给他们带来了自由。但是在欧洲,这只能是一种奢望。”  博斯曼法案的欧洲法院判决书(英文)链接:!celexplus!prod!CELEXnumdoc&lg=en&numdoc=61993J0415
  
  1990年夏天,效力于比甲RFC列日队的中场球员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 ,在赛季末同原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俱乐部准备将其年薪削减60%,因此博斯曼希望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俱乐部。但当时敦刻尔克无力支付列日俱乐部开出的高额转会费,导致转会泡汤。在旧有转会体制下,即使球员合同到期,别的俱乐部要招入他,也必须向球员的原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才能成行。 在接受了法律咨询后,博斯曼在当年8月份将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告上法庭;11月,比利时一家地方法院裁定博斯曼转会合法,比利时足协上诉;半年后,比利时上诉法庭裁定驳回上诉;1992年1月,博斯曼向政府申请失业救济被拒,一怒之下将官司打到位于荷兰海牙的欧盟法院,索赔100万美元,理由是俱乐部不放自己转会违反了欧盟“关于欧盟各国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择业”的《罗马条约》。博斯曼同时要求欧盟责令欧足联放开对非欧盟球员的限制,因为这种限制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种族歧视。 欧盟法院于1995年12月15日作出了有利于博斯曼的裁决。法案出台后,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小俱乐部的球员都希望能等到合同期满加盟豪门。 博斯曼法案同时禁止欧盟成员国本地联赛及欧洲足协在比赛限制非本地球员的数目,但不包括非欧盟的球员在内。
  
  就是因为博斯曼,所有转会才那么多问题.

什么是博斯曼法案?它的意义和影响?

  让-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是比利时足球乙组联赛列日队的一名普通队员。在1990年合同到期时,博斯曼打算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队踢球。然而敦刻尔克队提供不出列日队所需的转会费,所以列日队不放他走。同时,由于博斯曼不再是甲队球员,所以收入大为减少。然后他在卢森堡公国的欧洲法院起诉转会的贸易限制。经过了长期艰苦的诉讼之后,博斯曼终于赢得官司,并且在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决:博斯曼以及欧盟的所有球员在合约期满之后,可在欧盟成员国内自由转会。“博斯曼法案”同时禁止欧盟成员国本地联赛及欧洲足协在比赛限制非本地球员的数目,但不包括非欧盟的球员在内。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称为世界足球史上颠覆性的事件,并不是因为他维护了多少球员的利益,而在于他让多少欧洲小俱乐部就此灭亡!由于自身培养出来的球员逐个被欧洲豪门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欧洲赛场风光无比的阿贾克斯、基辅迪纳摩和欧塞尔这些传统列强已经没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会,则只能以破产来结束自己的生命!2002年一年,欧洲有近300多家小俱乐部破产,而申请破产的小俱乐部更是数不胜数,这个数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断地增长,其中更是有了佛罗伦萨、拉齐奥和那不勒斯这些伟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毁了无数阿贾克斯模式的足球俱乐部。在年轻人的合同结束时,他们得不到一分钱,作为原本俱乐部重要的资金来源,这样的俱乐部很快就断了财源!好球员出走必然影响球队成绩,这又让他们在电视转播和赞助合同上的收入锐减,更别提从欧冠这样的赛事中分得红利了!恶性循环圈正在高速运转着,财政的拮据加上球员工资的日益上扬让那些小俱乐部度日如年,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响就是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差距,豪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说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加盟,他们可以把本该支付的转会费转嫁到球员的工资中去,这样的好事,球员当然愿意接受!
  
  

博斯曼法案

  1,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另外任何国家踢球;
  2,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
  该法案主要是针对在欧洲踢球的球员,对中国没有意义
  
  “博斯曼法案”是欧洲法院于1995年做出的一项司法决定。该法案认可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另外任何国家踢球;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