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殡葬改革还搞吗
当然得搞了,殡葬改革是必须长期贯彻执行的政策,这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东西必须执行的。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农村殡葬改革,火化补贴1万元,为啥农民还不愿意?
一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土葬在我国已经实行几年前了,农民都想人去世后能完整入棺,顺利下葬,这样才能求个圆满。结果突然要实行火葬,很多农村人普遍接受不了。
二是现在推广的树葬、花葬等生态殡葬方式通常不留骨灰、不留碑、不留名,这对于讲究认祖归宗的农村人来说,比较难以接受。
三是部分地区强制推行火葬。农民只能在火葬之后继续实行土葬,把骨灰盒埋入地下,火葬增加环境污染,还增加了农民经济负担;土葬因无固定的农村墓地,农民随地埋葬,不仅占用大量耕地,还因无规则土葬造成坟头遍布农田,对机械耕作造成更大的困难。
以上就是几个关于农民不愿意实行火葬的原因,虽然有一定的补贴,但是短时间内很多农民的思想观念短时间内难以转变
二千多年来封建迷信思想太严重了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区级民政部门对殡葬管理有什么职责
对区域内建设公母规划的审核、上报的职责:
《殡葬管理条例》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扩展资料
精制建造墓穴的区域:
《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e68a847a686964616f31333431346333、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一、区、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
(一)受理殡葬服务单位设立、开业、年度验审、变更、扩大占地的申请,审核后报市殡葬管理处;受理制造、销售殡葬设备、殡葬专用品的申请,审核后报市殡葬管理处。
(二)审批辖区内的殡仪馆遗体延期火化和限期火化的申请;审批制造、销售寿衣、花圈的申请;审批公墓、骨灰堂超比例使用维护费的申请。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的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和辖区所属殡葬服务单位设备、设施的管理。
(四)对辖区内在墓穴内埋葬遗体、遗骸的(华侨公墓、回民公墓除外),在公墓以外建墓立碑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五)对辖区内未经批准将遗体运出本市的,未经批准制造、销售寿衣、花圈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反规定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区、县殡葬管理部门的设置
各区、县应当设置殡葬管理部门,名称可以称殡葬管理所。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各区、县根据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工作量,一般可以配备工作人员2—5人。殡葬管理所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可以从殡葬管理费中列支。
区、县殡葬管理部门是区、县民政局实施殡葬管理的具体办事机构,接受区、县民政局的领导,同时接受市殡葬管理处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
区、县殡葬管理部门承担区、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的下列具体事务,但是,所有行政行为应当以区、县民政局的名义作出。
(一)拟定区、县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规划、计划;
(二)宣传殡葬法规和殡葬改革,倡导多样化的骨灰安置方式;
(三)承担区、县民政局殡葬管理的许可审批、处罚和强制执行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县民政局批准;
(四)协助市殡葬管理处实施行政处罚;
(五)收缴、管理、使用殡葬管理费。
国家对尸体火化有强行规定吗?属于地方法规吗?想求具体出处。谢谢。
《殡 葬 管 理 条 例 》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2,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衽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3,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允许土殡葬管理工作。
4,人中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5,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为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发行殡仪、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张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张建设规划。
6,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你好!
sss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我国殡葬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1956年,全国实行火葬,目前由于我国是多民族国家,火葬至今全国还没有完全在全国推行,只有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发达地区基本实现100%火化率。
不过现在进入新世纪,墓地越来越贵、墓地越来越少、殡葬服务价格越来越贵,面对严峻的百姓殡葬问题,也不得不摆在我们面前,所以首先破除殡葬垄断才是要走的第二步。
但是现在面对日益紧缺的土地,所以绿色殡葬、低碳殡葬也将提上议事日程。所以殡葬改革是与时俱进的。
1956年提出,得到国家领导人的一致认可,大部分都同意死后火化
我是一名殡葬管理所干部,单位现管理一公墓搞生产经营,现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不知以后怎么改革?
经营性公墓是可以对外联办,可以让企业或个人注资经营管理
你好!
公墓经营就跟炒作卖房子一样,一个概念!房子活人住,墓地死人住!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我是奉新县赤田镇石湖村村民,现在我家在搞烈士陵园,要征我家的地,我们那的村干部说一亩地补500元
楼主你在逗我玩啊?一亩才500?没个四五万以上都不正常!当然、如果是你们村的荒地你家开荒得来的就不一样了,但是也是四五万一亩以上 ,只是那个钱是属于村里的、大家分!
搜一下:我是奉新县赤田镇石湖村村民,现在我家在搞烈士陵园,要征我家的地,我们那的村干部说一亩地补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