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殡葬改革政策在撼动集团的中国生态殡葬网介绍的全面吗?
据了解中国生态殡葬网是涵盖树葬、草坪葬、花盆葬、壁葬、海葬等最全面的丧葬领域行业正规网站。
我听说中国生态殡葬网在国内是最醉 大的一家殡葬服务公司。
上海生态葬在哪里
松鹤园啊,过近30年的发展,松鹤园已从当时占地4.9亩,启动资金仅10万元的墓园,发展成占地960亩,总资产5亿多元,跻身全国一流仿古园林式现代化公墓之列,并连年荣获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等荣誉称号。
你说的应该是节地生态墓葬吧“节地生态墓葬”是指将逝者的骨灰放置于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筒内,以“树葬”等方式深埋于生态节地墓区,或将骨灰嵌放在墙壁内进行“壁葬”。 现在都很倡导生态节地葬
今年两会有没有殡葬工资待遇
没有,各个省市都有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毕竟殡葬行业规模太小,行业人数少。统计工资数据没有此行业的工资统计数据。
外界都认为殡葬职工工资一定很高,可你们知道吗,殡仪馆属民政系统,但工资却几乎比民政系统所属所有单位都低,一个月只有不到两千元,希望大家都能知晓,其实殡葬职工也是弱势群体,政府几乎不关心这个行业,这种苦只有殡葬工自己知道!
没有
今年初上海人代会在电视中公开宣布,从今年5月起上海65岁以上老人捋有生活津贴,有此事吗
上海市65岁至69岁老年人,每月领取211375元津贴;70岁至89岁老人,每5261月领取180元津贴;90岁至99岁老人,每月领取350元津贴;100岁及4102以上老人,每月领取600元津贴。但是取消了免费乘公交车1653的优惠,实际版上对于70岁以下的老人来说很不公平,外出权乘车的费用远远超过75元。
没有
关于国家对公墓的要求和规定
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和行政策性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 民发〔2008〕203号 )等法规政策的规范与要求的。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
一、清理整顿,严格规范公墓建设经营行为 。
(一)取缔非法公墓。
(二)纠正违规建设公墓。
(三)清理公墓违规经营行为。
二、加强管理,促进公墓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一)制定和完善公墓建设规划。
(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
(三)严格经营性公墓审批。
(四)加强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
三、深化改革,倡导殡葬新风尚 (一)积极推进殡葬改革。
(二)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各省有不同规定,主要看你是哪个省的
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和行政策性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 民发〔2008〕203号 )等法规政策的规范与要求的。
《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
一、清理整顿,严格规范公墓建设经营行为 。
(一)取缔非法公墓。
(二)纠正违规建设公墓。
(三)清理公墓违规经营行为。
二、加强管理,促进公墓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一)制定和完善公墓建设规划。
(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
(三)严格经营性公墓审批。
(四)加强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
三、深化改革,倡导殡葬新风尚
(一)积极推进殡葬改革。
(二)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公墓的清理整顿 公墓的管理----公墓的内部管理 公墓的管理----公墓的年检制度 公墓的规划与选址----公墓的选址及内部规划 公墓的规划与选址----公墓的宏观规划
殡葬改革具体内容
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的方针是必须坚决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但是并不是完全强制群众实行火葬。提倡火葬,逐步限制土葬,最终完全用火葬代替土葬。在暂时还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建设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土葬用地,以乡或自然村为单位,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改革旧的殡葬礼俗,改革的目的是破除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摆路祭、出大殡、打幡摔盆、烧香化纸、收送挽幛等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大力提倡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的殡葬礼俗。减少铺张浪费的靡靡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2014年4月,北京市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北京市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自觉做到“四禁止”、“五提倡”,其中明确要求单人或双人骨灰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云南进行殡葬改革,明确要求干部墓穴不超1平米。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如果干部们死后依旧可以保持清廉,无疑是一项德政。
希望采纳
清明时节,网络上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这段“顺口溜”是人们对殡葬业暴利积怨的一种写照。
国家推行殡葬改革多年,要求各地积极改进土葬、坚持推行火葬,并且提倡文明祭扫。但是虽然改革的口号一喊喊了那么多年,但始终无法在民间得到贯彻。人们大多认为,殡葬改革多年来鲜有成效,是因为政府,乃至国家的调控不够。但实际上殡葬改革在民间遇到的阻碍更是来自于中国传统的面对死亡的心理因素。
中国古时候就有“厚养薄葬”的说法,提倡善待生者,并让逝者安息。但发展到近现代的民间,“厚养薄葬”的传统已遭到摒弃。民间在祭扫上的大手笔,反映的是与之相反的“重殓重葬”,认为在殡葬上花费越多,才越能够显示出对逝去之人的悼念。
民间对殡葬事宜“重殓重葬”的认同,有很大程度上是人们攀比心理作祟的表现。相互攀比在殡葬花费上的多少,高人一筹的在面子上过得去,同时也稍微心安。07年有报道广州市内一家殡仪馆推出“凯迪拉克运尸”的服务,虽然听起来荒谬,但仍然有人们前赴后继地买单。随着殡葬排场的愈发隆重,殡葬种类也随之日益增多,用途也日益广泛,这与人们的心理需求是密不可分的。
现今“殡葬天价”肆虐的情况,应当归功于殡葬业垄断、殡葬业经营者过度牟取暴利。但就像在每一个殡仪馆里可以看到的,所提供的殡葬用品都是可选择的。也就是说,虽然殡葬业的暴利现象是经营者单方提高价格造成的,但也是双方你情我愿的结果。人们对于殡葬用品的“慷慨”甚至于盲目,也是影响殡葬改革无法推行的一个阻力。
前不久,湖南籍作家张一一在网上呼吁取消清明节为法定假日,把清明节的祭扫活动定义为一场“烧钱秀”,在这里看来实际上不无道理。清明祭扫确实助长了一些民间封建迷信风气,而且容易影响环保的实行。但作为一个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能够表达民间对于先人的哀思和悼念,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节日,而是一个对于保存民族文化的关键所在。
对于取消清明节为法定假日的建议固然不可取。要真正落实殡葬改革,不仅仅要对殡葬用品、服务生产方进行规范,更应该引导人们的心理上进行一些改变。只有也把人们心理也向文明祭扫方向引导,才能够真正贯彻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宣传语
1.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2.倡导文明殡葬,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绿色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3.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4.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6.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7.推进殡葬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8.节约土地,禁止乱e68a84e799bee5baa631333335323462埋乱葬。 9.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法规! 10.禁止永久性建筑材料修建坟墓! 11.殡葬改革,利国利民。 12.弘扬社会文明、倡导殡葬新风。 13.严禁毁田毁林毁路修坟建墓。 14.节约丧葬用地,给子孙留下一片净土。 15.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16.禁止在“三沿五区”修建坟墓! 17.骨灰应存放在合法的公墓(骨灰堂)! 18. 禁止骨灰“二重葬”。 1.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2.倡导文明殡葬,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绿色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3.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4.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6.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7.推进殡葬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8.节约土地,禁止乱埋乱葬。 9.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法规! 10.禁止永久性建筑材料修建坟墓! 11.殡葬改革,利国利民。 12.弘扬社会文明、倡导殡葬新风。 13.严禁毁田毁林毁路修坟建墓。 14.节约丧葬用地,给子孙留下一片净土。 15.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16.禁止在“三沿五区”修建坟墓! 17.骨灰应存放在合法的公墓(骨灰堂)! 18. 禁止骨灰“二重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