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墓地推荐
北京墓地
 北京墓地 > 殡葬改革 >

上杭殡葬改革新消息,2021年殡改上杭殡葬改革新消息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9-13 07:40 阅读量:   文章来源:采编 作者:小编

2014年最新殡葬改革法律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搞殡葬改革,各地规定也不太一样,请问你是哪里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金][木][水][火][土]五种葬法?

  农村人迷信保存身体就是保存灵魂的想法,所以愿意土葬。
  
  在一个没有什么金葬和木葬。
  
  水葬是把尸体放在木筏上顺水漂流。
  
  天葬是把尸体放在山顶上,最后被老鹰吃掉。把棺材架到山腰的半空中也是天葬的一种
  
  落后吗!?
  
  欧美国家实行土葬(尘归尘,土归土),这些国家都比中国富啊.
  
  信仰!
  
  中国说是破除迷信???天晓得,唯物论作怪.许多事情,唯物论能解释吗?

上杭要撤县改区了,对我们上杭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呀?

  没好处,撤了,以后就知道吃亏被坑了
  
  还是贫困相好啊,大家还有补贴如果是市了,连补贴都没有了
  
  神经病!只有县升格为县级市,哪里有什么县该区啊
  
  没有什么好处,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如果改区了 你就是龙岩市区的人了 哈哈
  
  那大家的户口就不是农村户口了么,全是城市户口了

交通事故--殡葬

  自从实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就没有要求对方垫付费用的规定了。只能是在结算出损失额后,由交给部门调解赔偿,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殡葬费用显然也是属于事故的损失额,并且在安葬前是不可能结算的。所以,应该是先由死者家属自行解决费用问题,待安葬后再依法请求赔偿。
  
  当然,如果对方自愿垫付,法律上也不禁止。
  
  其实这没有多少钱。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丧葬费是事故所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资,如果同等责任一家一半的话,那就是三个月工资,就是先支付了也是不够用的,还得由死者家属自己另解决费用的。所以,为此争议没有多大的意思了。
  
  
  
  要等责任认定书下来。
  
  交警不会说70%或30%的责任,一般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是:A负主要责任,B负次要责任,A和B负同等责任,A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等责任认定下来再决定吧。
  
  2、交警的责任认定会说明哪方负多少责任,如一方70%,一方30%。3、双方实际的损失与所负责任比列计算,就是双方各应承担的具体费用。
  
  双方私下谈一下然后决定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关于土葬新法律

  1、现在提倡火化;活化以后可以再土葬。(《殡葬管理条例》第4条)
  
  2、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殡葬管理条例》第5条——也就是说,人口稠密的汉族人口聚居地,土葬得话,应该葬在公墓区去。
  
  3、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也就是说,你如果是少数民族地区,允许土葬。
  
  4、你最关心的问题:土葬之后被人开馆火化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您不属于我上述2、3点的情况,土葬之后被人开馆火化不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规定:——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5、但是,我要说,有不少地方并不是像《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要求的那样严格:一些地方却任然在违规操作,只要亲属缴纳几千块钱的所谓“土地占用费”就加以土葬了的。因为哪家哪户都有老人!!!
  
  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这里不是简单的土葬违法不违法的问题,得看在什么地方,在不允许土葬的地方自然是违法,但是在允许土葬的地方自然不违法。
  具体你想知道当地是否属于可土葬地区,建议你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除非是少数民族,不然私自土葬肯定要强制火化的

加强殡葬管理,促进殡葬改革有何意义

  加强殡葬管理,促进殡葬改革,是构建和谐江门、建设富民强市新侨乡的需要。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指出:“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根据《条例》规定,从1997年起,我市实行遗体火葬。2001年,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实施,我市推行以提高火化率、清理乱埋乱葬、加强骨灰管理、革新葬礼、加快殡仪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其重要意义在于:
  第一,实行遗体火葬,改革土葬,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清理限定区域内的散葬坟,实行集中到公墓、骨灰楼(堂)安置,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加强管理,还可减少因拜祭引起的山火,保护山林。
  第三,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实行葬法与葬礼的改革,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利于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化丧事,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同问。。。

如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着力宣传殡改政策,切实转变传统观念。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专栏、发放明白纸、标语口号、黑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让农村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特别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殡改政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群众做出榜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殡改政策、自觉执行殡改政策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殡改执法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殡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殡改督察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组织专业执法人员,对殡改工作进行定期巡查检查;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及时有效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树立“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以优质服务赢得良好的信誉,解决服务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不文明行为,形成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仪容端庄的规范行为。努力做到询问有回答声、误会有解释声、过失有道歉声、要求有答复声,使群众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服务;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服务程序上,尽力满足群众需要,接尸时间、行车路线、出丧送葬等方面做到准确及时等。
  
  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仍然是核心内容。我认为重点有3项工作。第一,结合新农村建设来推动农村殡葬改革。新农村建设为殡葬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时机和条件。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之一就是乡风文明,这句话就与殡改有直接联系。如果乡村都乱埋乱葬还谈什么乡风文明?所以我们对新农村建设与殡葬改革的必然联系要有机遇感和紧迫感,要从上到下提高重视程度,更要抓住机遇,力促殡葬改革。第二,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十一五”规划讲到的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都是殡改的初衷和任务。所以我们应该总结各种经验,多方面地去探索骨灰处理的多样化,更好地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据我了解,目前除了海葬、树葬、花葬等生态葬法外,又有了创新。比如延边就实行吹灰葬,用嘴把骨灰吹飞,意喻着升天,既满足了丧属对亲人的美好祝愿,又节约了土地,保护了环境。第三,要推动生态墓地建设。虽然我们提出了殡葬改革的第二次革命即不留骨灰,但在一个时期内,公墓还是要存在的。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要把公墓建成生态型的。我提出过要把公墓建设成为生态型、园林化、艺术性的,能把墓地建成公园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未来城市经营性墓地怎么一个建设方法,我们也要拿出指导性的意见。具体到农村公益性墓地,我们则要想办法尽可能规范和节约占地面积。 最后,我们还要加强殡葬设施、提高技术含量,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高水准的殡葬从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