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殡葬 2.什么是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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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是人类自然的淘汰,是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理的文明形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
殡葬方式从古代演变到现代已经有很多种了,如土葬,树藏,花坛葬,草坪葬,天葬,钻石葬,太空葬,礁球葬,有机粉葬,海葬,烟花葬,画葬等。
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氏族公社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土葬。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无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2014年最新殡葬改革法律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搞殡葬改革,各地规定也不太一样,请问你是哪里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什么是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
提倡绿色环保简办丧事,将传统殡葬祭祀活动适当转移到网络上进行,殡葬改革后可以在像“天堂在线”之类的网站上进行网上纪念、网上祭祀、网上祭奠等活动,文明节俭无污染。
清明时节,网络上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这段“顺口溜”是人们对殡葬业暴利积怨的一种写照。
国家推行殡葬改革多年,要求各地积极改进土葬、坚持推行火葬,并且提倡文明祭扫。但是虽然改革的口号一喊喊了那么多年,但始终无法在民间得到贯彻。人们大多认为,殡葬改革多年来鲜有成效,是因为政府,乃至国家的调控不够。但实际上殡葬改革在民间遇到的阻碍更是来自于中国传统的面对死亡的心理因素。
中国古时候就有“厚养薄葬”的说法,提倡善待生者,并让逝者安息。但发展到近现代的民间,“厚养薄葬”的传统已遭到摒弃。民间在祭扫上的大手笔,反映的是与之相反的“重殓重葬”,认为在殡葬上花费越多,才越能够显示出对逝去之人的悼念。
民间对殡葬事宜“重殓重葬”的认同,有很大程度上是人们攀比心理作祟的表现。相互攀比在殡葬花费上的多少,高人一筹的在面子上过得去,同时也稍微心安。07年有报道广州市内一家殡仪馆推出“凯迪拉克运尸”的服务,虽然听起来荒谬,但仍然有人们前赴后继地买单。随着殡葬排场的愈发隆重,殡葬种类也随之日益增多,用途也日益广泛,这与人们的心理需求是密不可分的。
现今“殡葬天价”肆虐的情况,应当归功于殡葬业垄断、殡葬业经营者过度牟取暴利。但就像在每一个殡仪馆里可以看到的,所提供的殡葬用品都是可选择的。也就是说,虽然殡葬业的暴利现象是经营者单方提高价格造成的,但也是双方你情我愿的结果。人们对于殡葬用品的“慷慨”甚至于盲目,也是影响殡葬改革无法推行的一个阻力。
前不久,湖南籍作家张一一在网上呼吁取消清明节为法定假日,把清明节的祭扫活动定义为一场“烧钱秀”,在这里看来实际上不无道理。清明祭扫确实助长了一些民间封建迷信风气,而且容易影响环保的实行。但作为一个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能够表达民间对于先人的哀思和悼念,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节日,而是一个对于保存民族文化的关键所在。
对于取消清明节为法定假日的建议固然不可取。要真正落实殡葬改革,不仅仅要对殡葬用品、服务生产方进行规范,更应该引导人们的心理上进行一些改变。只有也把人们心理也向文明祭扫方向引导,才能够真正贯彻殡葬改革。
改变以往的模式,包括垄断行为,引入市场竞争;改变员工铁饭碗,实行公开招聘;改变传统的殡葬服务方式,进行现代的殡仪服务!
国家对公墓的改革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对于逝者生前有丧事从简愿望或要求的,家属、亲友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在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去世后遗体应当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党员、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
如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着力宣传殡改政策,切实转变传统观念。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专栏、发放明白纸、标语口号、黑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让农村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特别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殡改政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群众做出榜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殡改政策、自觉执行殡改政策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殡改执法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殡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殡改督察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组织专业执法人员,对殡改工作进行定期巡查检查;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及时有效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树立“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以优质服务赢得良好的信誉,解决服务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不文明行为,形成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仪容端庄的规范行为。努力做到询问有回答声、误会有解释声、过失有道歉声、要求有答复声,使群众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服务;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服务程序上,尽力满足群众需要,接尸时间、行车路线、出丧送葬等方面做到准确及时等。
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仍然是核心内容。我认为重点有3项工作。第一,结合新农村建设来推动农村殡葬改革。新农村建设为殡葬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时机和条件。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之一就是乡风文明,这句话就与殡改有直接联系。如果乡村都乱埋乱葬还谈什么乡风文明?所以我们对新农村建设与殡葬改革的必然联系要有机遇感和紧迫感,要从上到下提高重视程度,更要抓住机遇,力促殡葬改革。第二,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十一五”规划讲到的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都是殡改的初衷和任务。所以我们应该总结各种经验,多方面地去探索骨灰处理的多样化,更好地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据我了解,目前除了海葬、树葬、花葬等生态葬法外,又有了创新。比如延边就实行吹灰葬,用嘴把骨灰吹飞,意喻着升天,既满足了丧属对亲人的美好祝愿,又节约了土地,保护了环境。第三,要推动生态墓地建设。虽然我们提出了殡葬改革的第二次革命即不留骨灰,但在一个时期内,公墓还是要存在的。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要把公墓建成生态型的。我提出过要把公墓建设成为生态型、园林化、艺术性的,能把墓地建成公园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未来城市经营性墓地怎么一个建设方法,我们也要拿出指导性的意见。具体到农村公益性墓地,我们则要想办法尽可能规范和节约占地面积。 最后,我们还要加强殡葬设施、提高技术含量,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高水准的殡葬从业队伍。
如何评价最近的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是指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但是并不是完全强制群众实行火葬。提倡火葬,逐步限制土葬,最终完全用火葬代替土葬。在暂时还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建设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土葬用地,以乡或自然村为单位,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改革旧的殡葬礼俗,改革的目的是破除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摆路祭、出大殡、打幡摔盆、烧香化纸、收送挽幛等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大力提倡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的殡葬礼俗。减少铺张浪费的靡靡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仍然是核心内容。我认为重点有3项工作。第一,结合新农村建设来推动农村殡葬改革。新农村建设为殡葬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时机和条件。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之一就是乡风文明,这句话就与殡改有直接联系。如果乡村都乱埋乱葬还谈什么乡风文明?所以我们对新农村建设与殡葬改革的必然联系要有机遇感和紧迫感,要从上到下提高重视程度,更要抓住机遇,力促殡葬改革。第二,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十一五”规划讲到的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都是殡改的初衷和任务。所以我们应该总结各种经验,多方面地去探索骨灰处理的多样化,更好地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据我了解,目前除了海葬、树葬、花葬等生态葬法外,又有了创新。比如延边就实行吹灰葬,用嘴把骨灰吹飞,意喻着升天,既满足了丧属对亲人的美好祝愿,又节约了土地,保护了环境。第三,要推动生态墓地建设。虽然我们提出了殡葬改革的第二次革命即不留骨灰,但在一个时期内,公墓还是要存在的。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要把公墓建成生态型的。我提出过要把公墓建设成为生态型、园林化、艺术性的,能把墓地建成公园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未来城市经营性墓地怎么一个建设方法,我们也要拿出指导性的意见。具体到农村公益性墓地,我们则要想办法尽可能规范和节约占地面积。 最后,我们还要加强殡葬设施、提高技术含量,并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高水准的殡葬从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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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殡葬改革30年成果概况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是北京解放以后,从接收和改造“杠房”等旧的殡葬服务行业发展而来。作为政府管理殡葬事务的职能部门??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于1984年正式成立。随着北京市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北京市的殡葬工作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首都殡葬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目光放在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上,促进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殡葬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深化殡葬改革北京是六朝古都,市井风俗独特,从晚清延续下来的旧丧葬习俗颇多,既是佛、道等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混合,又兼有满、汉等民族特色,既隆重又繁琐。其中,以土葬为主的丧葬习俗亟需变革。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在实行火葬倡议书上签字,揭开了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大大加速了全国人民由土葬习俗到火葬改革的转变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殡葬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代同步,殡葬习俗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推行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火化率是推行火葬成绩的重要标志。北京市自从推行火葬以后,火化率一直保持全国前列,但是在80年代,由于旧的丧葬陋俗有所抬头,土葬回潮,造成火化率下滑。90年代以来,北京市及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殡葬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殡葬网络组织和居(家)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摈弃旧的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仪新风。为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火化率遏制土葬陋俗,有效控制了土葬及尸体外运事件,使北京市的火化率从1984年的64%稳步提高到1994年的98%。1994年以后持续保持在98%以上,18个区县中有15个火化率达到100%。北京市还一直把提高火化率与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起来,对平坟工作长抓不懈。由于平坟工作复杂,往往是平而复起,屡平屡起,一些干部只能“望坟兴叹”。1998年是北京市平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一年,北京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市领导关于“要彻底治理乱埋乱葬”的指示要求,把平坟专项治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动中,市及各区、县的领导亲自抓,有的区县领导亲自平掉自家祖坟,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给平坟户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及建立公益性骨灰林、骨灰堂等措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仅1999年,全市共平坟7万多个,净化了公路、铁路两侧、河湖、旅游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既防止了乱埋乱葬,也堵塞了土葬陋习的回潮。骨灰安置也是殡葬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1987年以前,主要依靠骨灰堂安放骨灰,场地狭小,祭扫不便,且容易造成人员拥挤,形成事故隐患。1987年清明节老山骨灰堂前因祭扫群众过多,拥挤不堪,险些造成重大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90年代以来,北京市先后兴建了近30个公墓以解决骨灰安置问题。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人口迅速增长与对墓地不断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北京市每年人口死亡数约为7万多人,如果都要占地修墓的话,人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被逝者大量占用,骨灰安置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为此,北京市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立体化,推出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骨灰深葬亭等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土地,也节约了修墓所需的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的安葬方式,引导人们把保留骨灰向少占地或不占土地的方向发展,进而达到不保留骨灰的目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一些陵园建设骨灰林试行植树葬。骨灰林由殡葬部门管理,参照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殡葬行业的特点实行科学化管理。园方负责树木保活,并允许丧家根据亡者生前的爱好、习俗、信仰、身份等选择不同的树种,可由园方植树,也可由丧家自己植树,允许丧主与其直系亲属的骨灰安葬于同一棵数下。骨灰林不占耕地,将荒山瘠地绿化,既可减少国家对绿化的投资,又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增设骨灰安放设施而增加的财政负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李先念、陈云、聂荣臻、彭真、杨得志等同志的骨灰深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常青树下。2001年10月,北京市首家花园型无墓碑公墓??北京长青园正式营业,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也先后建成以绿葬为主的陵园。在这里,传统的墓碑被各类树木和花草所取代,草坪葬、植树葬、骨灰墙代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绿色安葬”方式开始在北京正式推行。更令殡葬工作者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动,很多人开始逐步认可不保留骨灰的骨灰海撒方式。1994年5月,北京市成功组织了首次海撒活动,共有185位亡者的骨灰伴着鲜花与思念从天津渤海湾撒入浩瀚的大海。从1994年5月到2007年底,北京已组织了60次海撒,共有11332人参加,有5303位亡者的骨灰撒入大海。由厚葬、土葬到薄葬、火葬,从保留骨灰到骨灰撒入大海,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二、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北京市殡葬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解决,将阻碍殡葬事业的发展,有的甚至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北京市先后出现39座非法公墓,共占地600亩,兴建坟墓2.2万余座。对此,殡葬管理部门认识到:虽然遗体火葬这一文明的丧葬习俗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接受,但要改变中国几千年遗留的丧葬观念,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进行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市的殡葬管理已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北京市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还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殡葬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负责北京市的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区县的殡葬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北京市民政局每年举办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北京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取缔、改造非法公墓和平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将这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治理“脏、乱、差”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清理整顿。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依据《条例》及市政府指示精神,先后制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四个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区县执法人员联合作战。他们从严整顿、清理了北京市的非法公墓,取缔非法殡仪机构和无照摊贩,没收、销毁了一大批丧葬迷信用品,平毁几万座散葬公墓,对8个城区的寿衣店进行常年检查,严厉处罚和取缔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经营网点。1997年至2008年间,北京市共开展殡葬执法19300人次,纠正违法行为6793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21943元。而且,所有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北京市将市场机制引入殡葬行业中,用激励机制催化职工潜能,用淘汰机制吐故纳新,为殡葬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对殡葬事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职工行为。1994年,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实行代班主任制度,让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实现了民主管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东郊殡仪馆也建立了每日主任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班的业务工作,解决突发问题,考核当日值班人员,收集丧家意见等。二是继续完善经营承包办法,把管理、服务、经营和经济指标逐级分解承包到班组或个人,改革分配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奖效挂钩,拉大奖金差距,使殡葬一线的职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绩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对工作不积极以及出现业务差错的同志扣发奖金或调离岗位,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北京殡葬管理已建立了基本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殡葬业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进程而演绎变革,但它的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在长期的演变中,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性,演绎了不同的殡葬方式、殡葬理念。如何剖析现状,引导突破,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殡葬文化的重任。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顺势而为,注重营造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在以往文化建设成就基础上,成立以殡葬工作研究和殡葬文化研究为主的机构,并出版体现北京殡葬行业特点的杂志《八宝山》。良好的行业文化形象,吸引了一批批人才加盟殡葬事业行列。过去,曾被人们看不起的下九流“杠业”,如今吸引了一只只凤凰到这里栖息落户。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在科技振兴行业的人才战略下,从“育才、引才、用才、爱才”四个方面构建和实施“人才工程”,积极拓宽渠道,引进人才。通过组织调配、社会招聘、引进大学毕业生、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聘请科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纳贤士。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近200名,与此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及全员素质提高。坚持采用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计算机、财会、统计、人事管理、礼仪服务等培训班。95%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单项合格证书,40%以上的职工成为规范服务先进个人,鼓励职工在岗参加函授学习,并从时间、资金方面给以支持,北京市殡葬全行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由199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9%,这些具有不同特长的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聪明才智。八宝山殡仪馆的技术人员集众多智慧,成功研制了国内先进的CH-93型自动程序控制火化炉,并通过部级鉴定,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殡仪服务、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大量论文被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级报刊选用,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三、优化殡仪服务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随着社会进
北京市殡葬改革30年成果概况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是北京解放以后,从接收和改造“杠房”等旧的殡葬服务行业发展而来。作为政府管理殡葬事务的职能部门??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于1984年正式成立。随着北京市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北京市的殡葬工作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首都殡葬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目光放在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上,促进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殡葬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深化殡葬改革北京是六朝古都,市井风俗独特,从晚清延续下来的旧丧葬习俗颇多,既是佛、道等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混合,又兼有满、汉等民族特色,既隆重又繁琐。其中,以土葬为主的丧葬习俗亟需变革。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在实行火葬倡议书上签字,揭开了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大大加速了全国人民由土葬习俗到火葬改革的转变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殡葬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代同步,殡葬习俗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推行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火化率是推行火葬成绩的重要标志。北京市自从推行火葬以后,火化率一直保持全国前列,但是在80年代,由于旧的丧葬陋俗有所抬头,土葬回潮,造成火化率下滑。90年代以来,北京市及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殡葬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殡葬网络组织和居(家)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摈弃旧的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仪新风。为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火化率遏制土葬陋俗,有效控制了土葬及尸体外运事件,使北京市的火化率从1984年的64%稳步提高到1994年的98%。1994年以后持续保持在98%以上,18个区县中有15个火化率达到100%。北京市还一直把提高火化率与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起来,对平坟工作长抓不懈。由于平坟工作复杂,往往是平而复起,屡平屡起,一些干部只能“望坟兴叹”。1998年是北京市平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一年,北京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市领导关于“要彻底治理乱埋乱葬”的指示要求,把平坟专项治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动中,市及各区、县的领导亲自抓,有的区县领导亲自平掉自家祖坟,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给平坟户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及建立公益性骨灰林、骨灰堂等措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仅1999年,全市共平坟7万多个,净化了公路、铁路两侧、河湖、旅游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既防止了乱埋乱葬,也堵塞了土葬陋习的回潮。骨灰安置也是殡葬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1987年以前,主要依靠骨灰堂安放骨灰,场地狭小,祭扫不便,且容易造成人员拥挤,形成事故隐患。1987年清明节老山骨灰堂前因祭扫群众过多,拥挤不堪,险些造成重大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90年代以来,北京市先后兴建了近30个公墓以解决骨灰安置问题。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人口迅速增长与对墓地不断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北京市每年人口死亡数约为7万多人,如果都要占地修墓的话,人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被逝者大量占用,骨灰安置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为此,北京市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立体化,推出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骨灰深葬亭等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土地,也节约了修墓所需的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的安葬方式,引导人们把保留骨灰向少占地或不占土地的方向发展,进而达到不保留骨灰的目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一些陵园建设骨灰林试行植树葬。骨灰林由殡葬部门管理,参照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殡葬行业的特点实行科学化管理。园方负责树木保活,并允许丧家根据亡者生前的爱好、习俗、信仰、身份等选择不同的树种,可由园方植树,也可由丧家自己植树,允许丧主与其直系亲属的骨灰安葬于同一棵数下。骨灰林不占耕地,将荒山瘠地绿化,既可减少国家对绿化的投资,又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增设骨灰安放设施而增加的财政负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李先念、陈云、聂荣臻、彭真、杨得志等同志的骨灰深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常青树下。2001年10月,北京市首家花园型无墓碑公墓??北京长青园正式营业,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也先后建成以绿葬为主的陵园。在这里,传统的墓碑被各类树木和花草所取代,草坪葬、植树葬、骨灰墙代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绿色安葬”方式开始在北京正式推行。更令殡葬工作者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动,很多人开始逐步认可不保留骨灰的骨灰海撒方式。1994年5月,北京市成功组织了首次海撒活动,共有185位亡者的骨灰伴着鲜花与思念从天津渤海湾撒入浩瀚的大海。从1994年5月到2007年底,北京已组织了60次海撒,共有11332人参加,有5303位亡者的骨灰撒入大海。由厚葬、土葬到薄葬、火葬,从保留骨灰到骨灰撒入大海,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二、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北京市殡葬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解决,将阻碍殡葬事业的发展,有的甚至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北京市先后出现39座非法公墓,共占地600亩,兴建坟墓2.2万余座。对此,殡葬管理部门认识到:虽然遗体火葬这一文明的丧葬习俗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接受,但要改变中国几千年遗留的丧葬观念,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进行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市的殡葬管理已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北京市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还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殡葬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负责北京市的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区县的殡葬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北京市民政局每年举办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北京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取缔、改造非法公墓和平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将这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治理“脏、乱、差”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清理整顿。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依据《条例》及市政府指示精神,先后制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四个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区县执法人员联合作战。他们从严整顿、清理了北京市的非法公墓,取缔非法殡仪机构和无照摊贩,没收、销毁了一大批丧葬迷信用品,平毁几万座散葬公墓,对8个城区的寿衣店进行常年检查,严厉处罚和取缔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经营网点。1997年至2008年间,北京市共开展殡葬执法19300人次,纠正违法行为6793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21943元。而且,所有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北京市将市场机制引入殡葬行业中,用激励机制催化职工潜能,用淘汰机制吐故纳新,为殡葬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对殡葬事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职工行为。1994年,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实行代班主任制度,让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实现了民主管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东郊殡仪馆也建立了每日主任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班的业务工作,解决突发问题,考核当日值班人员,收集丧家意见等。二是继续完善经营承包办法,把管理、服务、经营和经济指标逐级分解承包到班组或个人,改革分配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奖效挂钩,拉大奖金差距,使殡葬一线的职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绩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对工作不积极以及出现业务差错的同志扣发奖金或调离岗位,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北京殡葬管理已建立了基本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殡葬业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进程而演绎变革,但它的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在长期的演变中,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性,演绎了不同的殡葬方式、殡葬理念。如何剖析现状,引导突破,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殡葬文化的重任。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顺势而为,注重营造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在以往文化建设成就基础上,成立以殡葬工作研究和殡葬文化研究为主的机构,并出版体现北京殡葬行业特点的杂志《八宝山》。良好的行业文化形象,吸引了一批批人才加盟殡葬事业行列。过去,曾被人们看不起的下九流“杠业”,如今吸引了一只只凤凰到这里栖息落户。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在科技振兴行业的人才战略下,从“育才、引才、用才、爱才”四个方面构建和实施“人才工程”,积极拓宽渠道,引进人才。通过组织调配、社会招聘、引进大学毕业生、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聘请科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纳贤士。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近200名,与此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及全员素质提高。坚持采用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计算机、财会、统计、人事管理、礼仪服务等培训班。95%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单项合格证书,40%以上的职工成为规范服务先进个人,鼓励职工在岗参加函授学习,并从时间、资金方面给以支持,北京市殡葬全行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由199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9%,这些具有不同特长的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聪明才智。八宝山殡仪馆的技术人员集众多智慧,成功研制了国内先进的CH-93型自动程序控制火化炉,并通过部级鉴定,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殡仪服务、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大量论文被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级报刊选用,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