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能修几个殡仪馆,有没有硬性规定只能修一个
没有。根据本地区的需求量。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1、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合肥青阳北路得殡仪馆有搬迁计划吗
暂无整体搬迁的计划,最有可能是在未来的N年内,将火化功能搬迁,而原地仍然保留治丧功能,除非市政府特别关注,专门针对殡仪馆出台新的方案!
没有
在殡仪馆工作,有哪些要求?
要看看你是想在殡仪馆里面 做什么职位咯 ,比如做打杂的,帮扫扫骨灰 ,清理垃圾,这些对学历没要求 ,你需要去当地的民政局看看 ,不过打杂的工资不高 ,一般1200左右,每清理10个骨灰都有提成 ,提成多少 和当地的收入有关 ,假如你要做 帮死人 化妆的工作 ,你必须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而且学的专业是帮死人化妆的 ,我有个朋友就是学这个的 ,现在的工资是一个月6500 + 提成 ,他是在比较大的城市上班的,所以工资比县级以下的高一些 ,具体就这样了 。
做这一行 不容易的 ,需要承受很多的社会舆论 ,所以你的心里承受能力要强 ,还有看看你的父母能不能理解你做这份工作·····做这种工作找女朋友或男朋友 很辛苦的,因为别人心里有阴影······
要看看你是想在殡仪馆里面做什么职位咯 ,比如做打杂的,帮扫扫骨灰,清理垃圾,这些对学历没要求 ,你需要去当地的民政局看看 ,不过打杂的工资不高 ,一般1200左右,每清理10个骨灰都有提成 ,提成多少和当地的收入有关。 因为这个行业归民政局管,可以去那种民政学院培训获得相关证书。 1. 遗体整容师(化妆师):清洁面部,打底色,然后描眉,画嘴,涂上腮红,再把衣服整理好。遗体的肤色有发黑的、红的、紫的,什么颜色都有,最后要把他化妆成正常的肤色,和活人的一样。 2. 服务中心引导班引导员(殡导师):主要负责查看死亡证明和去世人身份证,然后登记信息。 3. 洽谈业务室接待员(销售员):主要是前期向家属介绍灵车告别注意事项,还要负责告别厅的布置。 4. 火化车间工作人员(火化师):负责火化机操作对遗体进行火化。 5. 还有负责遗体防腐的化妆师和殡仪服务员。
宝山杨行殡仪馆规划搬迁
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搬迁,前不久去貌似在扩建,现在那里业务很忙,超负荷运转,估计还得扩建。
现在全国拆迁的地方都停工了。因为房地产动荡造成还迁款安置款等问题造成的。
建设殡仪馆或火葬场申请书怎么写
全国现有殡仪馆1600 多家,计划每个市辖区或每个县要有一家殡仪馆,这些将在五年内完成。未来会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制定的《殡仪馆建设标准》,计划新建一定数量的殡仪馆。我认为关键是享有管辖资格,而申请书该怎么写则是次要的。
好职业!1.坐车(开车)没人敢拦!(殡仪馆车都带着黑纱)包括交警、收费站等部门。
2。竞争不激烈。(专营)。
3。灰色收入大。(火化后的金银首饰全归你)
4。卖骨灰盒利润颇丰,(免税)税务局极少到殡仪馆收税的。
5。安全。强盗、小偷、酒疯子.......有几个敢在殡仪馆闹事?
开殡仪馆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开殡仪馆的地点有那些规定!
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地区民政部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一、申请兴建殡葬设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
(二)所建殡葬设施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三)符合本行政区域的殡葬设施数量、布局规划;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兴建殡葬设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兴建殡葬设施的申请报告;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设殡葬设施的可行性报告;
(四)利用外资合作兴建殡葬设施,申请人除提交上述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扩展资料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殡仪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殡葬管理行政许可工作指南
交给派出所,叫他们处理
开殡仪馆的许可条件:
1.有市政府已批准并公布的设置殡仪馆的规划;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专用设备;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7.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
8.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殡仪馆审批资料:
1.市政府发展总体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2.建设殡仪馆的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
3.建设殡仪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盖章);
4.土地使用权证书、地理位置图及地质地貌的情况说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
6.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机构的名称和章程(原件1份,盖章);
8.机构运营方案和情况说明(原件1份);
9.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经国家批准的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
份,验原件,盖章)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开殡仪馆的地点有规定!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开火葬场的基本步骤和一些注意事项
这不是想法的事 实施起来有很多麻烦
首先你要选个郊外辽阔的地方(市区内是不可能让你焚烧尸体的)
炼尸炉也是问题(别告诉我你有办法买到炼人的)
火化后的残渣你怎么处理 ,防疫部门会很关照你的
最重要的 ,你别忘了, 这里是天朝管制的地方, 像这种特殊行业, 都是垄断经营的 。
你先咨询哪个市、县有两个火葬场。这个要先让国家民政局松口,国务院同意殡葬行业民营化。火葬场是民政局的饭碗儿,谁跟他抢,他跟谁急。而民政局又是市政府的私生子,谁抢这个烧死人的生意,政府这个当妈的跟谁过不去。
这都是政府办的,个人想都不要想
从头开始
去民政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