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主死了或者欠债人死了,还需要还债或者讨债吗?
债主去世需要还债或者讨债的。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是债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债权的除外。有继承人并且愿意继承的要还,但是以继承的财产数额为限制。
第一、要看这笔债务是否有担保物或担保人;
第二、要看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如果很不幸,以上情况都不成立,那么债权人就可看债务人是否有遗产,然后向继承人主张债务。
《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债务人去世起诉讨债的注意事项:
1、第一,对于这种情况,只要是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在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能不能直接起诉继承人,还需要看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在我国《继承法》第二条中有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还有第二十五条中,继承开始后,如果在遗产处理前是没有明确表示作出放弃继承,是则接受继承。
2、在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承认继承的情况下,关于遗产的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自继承开始(债务人死亡),遗产归属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的情况下,由于债务是没有还清,自债务人死亡后,那么债权人有权起诉被继承人,要求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偿还债务。
3、债权人在诉讼之前,需要知道继承人是否继承了遗产,或者是放弃了遗产,放弃继承遗产是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清偿,同时也没有相应的承担偿还义务,应停止诉讼。如果是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可以提起诉讼。目的是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债务。
4、如果债务是属于合伙债务,其中一方债务人是死亡了,另外一方合伙人没有遗产,但应有承担债务的责任,不能终止诉讼,而应当追加为被告继续审理,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5、债务人死亡了,有几种情况,夫妻债务,合伙人债务,个人借款债务等等。即使是债务人死亡了,债权人也是可以向另外一方主张债权,但是需要清楚个人债务以及共同债务的区别。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继承法
1、如果没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继续还钱。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就不能找继承人继续还钱了。
2、法律依据:
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放弃继承的表示:
按《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扩展资料: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名过和国继承法
债主死亡要偿还,但是债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债权的除外。
债务人死亡,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不需要偿还,有继承人并且愿意继承的要还,但是以继承的财产数额为限制。
如果欠债人死了,有没有法律规定父债子还。。。。。
按实际情况,现行法律规定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
尽管欠债人死亡但是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内进行偿还的,超过部分当然就不用还了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在我国,“欠债还钱”、“父债子还”是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观念。从情法通融的角度出发,继承法还规定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而法律所指的继承人不仅仅是子女,还包括了其他继承人。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的消灭,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使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这样的法律事实主要有5种,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
同时,债权人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
此外,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也会导致债务的消灭,或者债务人死亡后遗产无人继承,债的转移是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如果不继承遗产,也就不存在还款义务。但通常诸如本案这样的纠纷关键在于,人死了,多少还留有一点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律网:父债子还
按实际情况,现行法律规定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在我国,“欠债还钱”、“父债子还”是延续了数千年的传统观念。从情法通融的角度出发,继承法还规定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而法律所指的继承人不仅仅是子女,还包括了其他继承人。对于大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等特殊债务,法律还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财产偿还的特殊规定。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这种“父债子还”应予支持、提倡。这有利于维护社会生活中健康的亲情友情,有利于建树社会学意义上的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尽管欠债人死亡
但是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内进行偿还的
超过部分当然就不用还了
打个比方吧,假如李某的父亲欠债100万,而李某父亲死后留下的总遗产价值100万或超过了100万,继承人有义务去用该继承款项归还被欠人的钱;而如果李某父亲死后留下的总遗产价值不足100万,则继承人应用全部继承款项归还被欠人,与100万相差的部分就不用还了。
——也就是说,李某父亲在死前把全部的资产过到李某名下,李某父亲死后这笔债就不存在了更不用还钱了
没有义务偿还的
如果负债人死亡怎么办?
你如果证明不了你们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并且他的继承人也不承认的话,你找谁都是没有用的。
其一、找相关证据证明你与负债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如证人证言,录音证明等,或者借款人的继承人承认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
其二、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则负债人的继承人将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其三、如果遗产继承人拒不还款,你可依据你与负债人之间存有借贷关系的证据将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父债子偿
首先,找相关证据证明你与负债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如证人证言,录音证明等.
第二,一旦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则负债人死亡后的遗产继承人将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负有还款与你的义务.
第三,如果遗产继承人拒不还款,你可凭证明你与负债人之间存有借款关系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遗产继承人为被告.
一般出现这样的情况,只能当死账了。 继承人没有义务还款的。
在日本的话就算你倒霉。
在中国好象有个家庭直系亲属赔偿金的问题。
好象是这样的。
欠债人去世
需弄清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二是否有遗产。
一、欠款人死亡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二、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有效,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可以让其配偶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没有配偶的,可以用其遗产偿还,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你的债务。
欠债人如果死亡该怎么办,如何应对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要账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种,针对这种恶意不还钱的老赖们,你就不能再按照常理出牌,法院执行也需要有很多条件的,比如是否能找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那这样你不如直接去找讨债公司 ,他们的方式手段多样,主要也是因为欠款的主体不相同,针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一 假如是靠你自己的能力,当然不能是赔笑脸,说好话,要想不撕破脸 就要磨,缠 ,可以不闹,软暴力,一直跟着,一直再他家住着,直到到他们疲惫不堪,苦不堪言。
二 自己实在还是要不上来,你就委托给讨债公司,可以让他们以债主身份出现,就说你也欠别人货款,还不起了,人家来找你要了,没办法,只能带他们到这里来了,(当然只是口头上的债权转让)这样也不至于太影响亲戚之间的关系。(当然要账公司的手段很多,只要不违法...要账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种,针对这种恶意不还钱的老赖们,你就不能再按照常理出牌,法院执行也需要有很多条件的,比如是否能找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那这样你不如直接去找讨债公司 ,他们的方式手段多样,主要也是因为欠款的主体不相同,针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一 假如是靠你自己的能力,当然不能是赔笑脸,说好话,要想不撕破脸 就要磨,缠 ,可以不闹,软暴力,一直跟着,一直再他家住着,直到到他们疲惫不堪,苦不堪言。
二 自己实在还是要不上来,你就委托给讨债公司,可以让他们以债主身份出现,就说你也欠别人货款,还不起了,人家来找你要了,没办法,只能带他们到这里来了,(当然只是口头上的债权转让)这样也不至于太影响亲戚之间的关系。(当然要账公司的手段很多,只要不违法的前提下,帮你拿回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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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其遗产偿还。《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经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二、如何应对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
对于界定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欠债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欠债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欠债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欠债人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欠债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欠债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欠债人已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遇到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此时可以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还债,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这个时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那么此时也就不需要给被继承人还债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1. 你父亲留下来的房屋就是属于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你和你母亲应当在遗产范围内要偿还你父亲生前的债务
2.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可以找其妻子偿还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其妻子。
至于他父母,如果他有遗产,遗产的继承人应该是妻子、父亲、母亲,你可以在他们继承遗产的份额内起诉他父母。
但是继承遗产举证比较难,建议第一种,起诉其妻子。
要看是否存在这个借款事实,如果你和你的家人都不能确定的话,个人认为还是等他起诉会比较稳妥,等法院来认定!
你父亲的 债务就要用你父亲的 财产去偿付。 既然你母亲占据了 你父亲的财产那么你母亲 可以替你父亲偿付。
欠债人死了 他的家人无力偿还 怎么办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你这种情况,估计债务无法要回了。除非他的家人自愿分期偿还,还需要重新打欠条的。
1、谁继承了欠债人的房子或者钱。找这个人起诉。
2、如果欠债人很穷,继承人(儿子、闺女)没有集成他的任何财产,。你只能认栽。
债务纠纷,不会坐牢的,
20岁,2年前也18岁了成年人了,不需要监护人(他的家长)负责,就算他家的房子由他的名字也不一定强制执行
不能,上失信名单有一条规定是有能力而不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