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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汇报材料,2021年殡改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1-08-24 01:40 阅读量:   文章来源:采编 作者:京诚墓地小编

在外地死了人能否运回老家

法律有规定民政部原则上是禁止尸体跨界运输,意思就是要就地火化,只朝阳陵园允许带骨灰,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丧事承办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填写《遗体外运申请表》得到市民政局受理申请,申请之后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即可运回,运输尸体公共交通是不允许的,基本都是殡仪馆专门车辆 尸体运输的相关规定: 1、尸体运输一律由殡仪馆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运尸车辆应悬挂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殡仪车”牌2、运输尸体,一律使用经市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专用卫生纸棺封闭进行3、对偏远山区殡仪馆车辆不能按时接尸的,由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明确划定地域,报请市民政局批准,可由其他车辆运输4、涉及国际间尸体运输和尸体由市内运外外地或由外地运往市内的,须报市民政局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办理5、各级卫生、公安、交通和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民政部门管理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由治疗病人的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并督促死者家属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殡葬部门火化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得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6、对违反本规定运尸的,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扣押车辆、没收非法收入、罚款等处罚,殡仪馆还应及时对该车辆进行消毒处理,消毒费用由承运人负担7、各级殡葬管理部门和殡仪馆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运尸手续和运送尸体,不得刁难丧户、滥收费和向其索取财物,违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参考资料来源:汉台区政府-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大连市政府门户网-大连市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 可以的,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为完善殡葬法规,加强殡葬管理,现对尸体运输作如下规定:   一、对国际间运送尸惠灵山陵园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今后凡由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尸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保险或代理机构)都不得擅自承揽此项业务  二、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第1号文件]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三、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  四、各地卫生、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管好尸体运输工作严禁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五、对外国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尸体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进中国境内安葬者,应由其属、所属驻华使领馆或接待单位申报,经死亡当地或原籍或尸体安葬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侨务和外事部门同意后,按卫生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1983)卫防字第5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号]办理尸体、骨灰进出境手续,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或分设在国内的地方机构承运尸体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公安、卫生、交通厅(局)、外事办公室及铁路、海关、民航部门和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资料可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8012768.htm 汗!!! 这年还没过完,怎么谁就这么倒霉啊! 国家管你多干嘛,你爱运就运,只要不是刑事案件 也不违反国家什么法律 不允许 只能火化了 骨灰运回去 不过你如果有车 可以偷偷的运 但是违法的 能 可以的,只要是正常死亡就行(刑事判决不行)